关于南沙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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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3日发表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南沙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凡是未完工项目均须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完工项目(已完成合同约定的实体施工量)无需购买,但需提供建设和监理单位认可完工的有关证明材料。
请未落实安责险购买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高度重视,务必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购买任务,确保市、区安委会对我局的年度考核顺利通过。对于未按要求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购买任务的工程项目我局将采取责令停工、记录不良行为(不规范行为)和诚信扣分等行政处罚措施。
特此通报。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通报项目名单(截止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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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5 22:34:3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