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让闲置土地动起来
今年以来,按照“规划管控、计划调节、标准控制、市场配置、政策鼓励、监测监管、考核评价、共同责任”的框架体系,我市切实解决土地开发利用中的土地闲置低效问题,努力让闲置土地“动”起来。
我市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设、提高用地水平,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引导使用未利用地和废弃地。对单位破产、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的土地,依法及时收回,重新安排使用。对工业用地增加容积率的不增收土地出让金;鼓励提高农村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在保障农民权益的原则下,依法盘活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通过多项措施,今年全市共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198宗、面积2035亩;积极引导13个项目用地使用砖瓦窑厂、采矿废弃地,节约土地367亩。
山东鲁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34亿元,全部投产运营后年可实现产值40亿元,利税8亿元,解决700名下岗职工再就业。该项目就是充分利用了原山东海化魁星化工有限公司闲置用地。山东海化魁星化工有限公司自2007年破产倒闭后,247亩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一直处于闲置状态,在确定了引进山东鲁邦材料科技项目后,根据项目性质和投资情况,宁阳县国土资源局首先考虑利用该闲置土地作为公司地址。为此,先后与投资单位多次协商,积极促进了项目落地开工。自项目确定后,宁阳县国土部门主动对接,通过盘活土地的方式,促进了项目顺利落地,不仅减少了很多审批程序和公司的先期投资,原有建筑物也得到了有效利用,不到两个月时间已经基本完成土建工程,计划明年1月份投产运营。
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是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要条件,是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为确保这项工作顺利推进,市国土资源局认真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控和土地利用计划调解制度,编制并落实2006—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科学确定各类建设用地总量。在满足项目用地要求的前提下,严格各类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凡与土地使用标准不一致的建设标准和设计规范,坚决予以纠正;认真把好建设项目供地审批关,深化建设用地批后监管,认真落实《国有建设用地开工竣工管理意见》,加强土地检查核验,全面推进工业项目的竣工检查核验。严格审查新增项目用地规模,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山东省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在满足项目用地要求的前提下,严格各类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凡与土地使用标准不一致的建设标准和设计规范,坚决予以纠正,认真把好建设项目供地审批关。开展闲置土地清查,积极处置闲置土地,今年共清查出闲置土地32宗,面积2769亩。制定《泰安市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对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收回的,坚决收回,重新安排使用,不符合收回条件的,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安排临时使用、纳入政府储备等途径及时处置、充分利用。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对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征缴增值地价。目前,全市处置闲置土地已成为常态工作,初步实现“遗留问题全部掌控、新问题随时处理、闲置土地逐步消除”的良性循环。
今后,我市将进一步加大措施,加快推进节约集约用地,预计清查闲置土地43宗,面积3769亩;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3560亩,提高用地效率,预计节省征地成本10万元/每亩,总计3.56亿元,从而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