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农产品质量监测所到大龙街开展水产品抽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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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3日发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和番禺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部署,区农产品质量监测所于6月8日到大龙街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样工作,该街农业农村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陪同抽样。
区农监所先后到大龙街新水坑村的3处鱼塘进行抽样工作,其中包含养殖场和钓鱼场。工作人员向鱼塘主详细询问水产品的来源、投放饲料和渔药的来源以及鱼塘面积等相关信息,并向鱼塘主普及注意事项,一要到正规的兽药店购买渔药并索取收据。二要保留好水产品的进货单,做好台账。三要对投放渔药的时间、药品名、用量等要做好登记。大龙街会负起属地责任,继续对辖区内鱼塘进行日常巡查,守护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大龙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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