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坚持三制同建构建新型农业支持保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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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2日发表
一是创新财政支持“三农”发展制度。探索涉农项目资金“县区统筹、规划统筹、项目统筹”机制,优化涉农项目投向,提升项目使用效益;优化财政支农结构,区本级财政出资设立农业发展专项扶持基金,重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二是创新金融服务“三农”发展制度。通过区政府设立的涉农贷款风险补偿金撬动,建立完善政府、银行、保险机构“三方参与”的涉农金融服务体系。2015年,重点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授信,重点镇、新型农村社区金融网点延伸,金银花、猕猴桃等特色产业参加商业保险等工作。三是创新农村产权流转利益分配机制。在城中村、园中村等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完善农村集体“三资”股权量化,建立农村资产运营法人机构,规范和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探索完善财政形成的资产向农村集体移交,探索完善农民、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组织之间的利益联结形式,有效实现农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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