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广州市黄埔港湾文化培训中心届满续办及变更等事项的批复
广州市黄埔港湾文化培训中心:
你中心关于申请届满续办及变更地址、变更办学内容的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广东省实施
一、同意你中心届满续办,办学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24年3月16日止,校长为刘少瑜,学校类型为非营利性非学历教育。
二、同意你中心变更地址、变更办学内容:
(一)地址由广州市黄埔区大沙西路273号大院第四栋三层变更为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开发大道681号202铺;
(二)办学内容由中小学课外辅导、在职人员文化补习变更为中小学课外辅导等文化教育。
请依照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登记及备案手续。希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办学,加强管理,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为繁荣我区的教育事业做出贡献。
此复。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2021年3月17日
(联系人:管老师,联系电话:82181435)
穗埔教复〔2021〕19号关于同意广州市黄埔港湾文化培训中心届满续办及变更等事项的批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