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府办〔2010〕182号关于印发广州亚残运会期间及今冬明春安全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广州亚残运会期间及今冬明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与督查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落实,贯彻落实中遇到的问题请向市安委办(设在市安全监管局)反映。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四日
(联系人:唐斌阳、张晓东,联系电话:87958108)
广州亚残运会期间及今冬明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与督查工作方案
第16届亚运会圆满闭幕,亚残运会正在举行,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事故时有发生。亚运会、亚残运会之后,一大批停产减产的企业恢复生产,存在加班赶工现象;另一方面,现正值岁末年初,这段时期历来是生产赶工期,这种双重赶工将给我市安全生产防范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为全面贯彻落实12月2日广州市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认真吸取上海“11•15”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克服侥幸思想和松懈麻痹情绪,进一步做好亚残运会期间及今冬明春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亚残运会期间及今冬明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与督查工作,结合当前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持久的专项整治与督查,进一步推动各镇(街)、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35号)、《***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0〕26号),近期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加强亚运会、亚残运会期间及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精神,着力于查漏洞、治隐患,坚持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确保亚残运会期间及今冬明春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梁建清市长任组长的亚残运会期间及今冬明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与督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梁建清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刘宗静 副市长
方纪章 副市长
李东强 市政府党组成员
高广雄 市安委会副主任、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郭志锋 市监察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公安消防大队、市交通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经贸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旅游局、市文广新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工商从化分局、从化质监局、从化供电局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安委办,负责专项整治与督查工作的组织协调。
各镇(街)、园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并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实际制定方案,统一组织开展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与督查工作。
三、整治时间和范围
本次专项整治与督查工作从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11年6月30日止,以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为整治重点,其他所有行业及领域要根据要求,结合行业(领域)实际开展专项整治与督查工作。
四、整治与督查方式
本次专项整治与督查工作采取以下方式开展。
1、单位自查。各镇(街)、园区,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督促属地企业和监管单位对亚残运会期间及今冬明春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自查,各企事业单位要组织专门工作组,每天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自查,自查要有检查及整改记录,检查人员要签字确认。
2、亚运、亚残运期间停产企业复产监管督查。市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亚运会、亚残运会结束后停产企业、工地复产工作的监管,确保企业、工地安全、有序、正常地复产。所有亚运、亚残运期间限产限量以及停产的企业和工地,要制定专门的安全复产计划和事故应急预案,实行“复产前准备、复产中实施、复产后总结”三个阶段的报告制度,报相关职能部门。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谁要求停产,谁监督复产”的原则,监督、指导企业开展复产工作。对于大型、重点企业的复产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组成专家组对企业的复产计划进行指导和论证。没有经过相关职能部门同意复产的企业、工地,一律不准复产、开工。交通、建设、环保、质监、安监、消防、交警等部门要派出强有力的督导组,到有关重点企业(单位)进行督导。
3、市政府组织督查组进行督查。市政府将组成督查组,每月对亚残运会期间及今冬明春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重点检查各重点行业(领域)和各重点企业(单位)落实亚残运会期间及今冬明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措施。
五、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1、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深刻吸取上海“11•15”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按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要求,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排查商场、市场、学校、医院、高层地下建筑、出租屋和公共娱乐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进一步突出防范重点,紧紧盯住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等重点时段,紧紧盯住可燃有毒材料装修、安全疏散设施、自动消防设施等影响消防安全的重点问题,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力度,严格做到“五个必须”:一是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逐一开展全面的消防监督检查。二是对建筑工地必须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落实用火、用电、易燃可燃材料等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障施工现场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切实消除火灾隐患。三是对人员密集场所建筑门窗设置广告牌等障碍物的,必须进行清理,凡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坚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强行拆除。四是对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必须督促单位进行全面检测和维护保养,对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和考核,确保一旦发生火灾,值班人员能正确操作,自动消防设施能正常运行。五是公安派出所和村委会、居委会必须加强对辖区出租屋、“三合一”场所和小宾馆、小饭店、小歌厅、家庭作坊等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严防小场所发生大火灾。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严格执行“七个一律”的要求,对危及公共安全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隐患,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或报请市政府予以关停。(由市公安消防大队牵头负责,工商从化分局、市城管局、市经贸局、市文广新局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配合)
2、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深刻吸取我市“11•26”特大交通事故教训,坚决采取措施遏制道路交通事故。一是重点排查六类道路安全管理设施。排查城市人行过街通道、重要路口渠化、出行引导、道路车速控制、农村公路、施工道路交通组织与安全防护等道路安全管理设施,凡安全管理设施不完善的,要尽快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整治期限和责任单位,及时消除隐患。二是集中整治营运客车、校车、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泥头车、摩托车、超载货运车辆等六类重点车辆。三是严查酒后驾驶、超速行驶、闯红灯、疲劳驾驶、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六大危险驾驶行为。(由市公安交警大队牵头,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教育局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配合)
3、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深刻吸取今年以来建筑施工各类安全事故教训,继续加强对深基坑、高支模、地下暗挖、高层外墙脚手架、有限空间作业环境等危险性较大部位,以及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工程承发包管理,加大对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查实的此类违法行为,依法严厉处罚,列入企业“黑名单”,暂停在我市承揽工程业务的资格。进一步规范工地现场的消防管理,各工地要完善消防安全管理架构,制定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按照国家标准(GB16909-1997)要求,使用合格阻燃的安全网。亚运、亚残运期间停工的工地,恢复开工前必须经过建设部门检查达到重新开工条件后方准开工。(由市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市水务局、市气象局、从化供电局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配合)
4、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亚运、亚残运结束后危险化学品企业复产工作的监管,确保企业安全、有序、正常地复产。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谁要求停产,谁监督复产”的原则,监督、指导企业开展复产工作。加强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工作,对亚运期间停止许可和审批的新增危险化学品项目,要在摸清情况和数量的基础上,严格、有序地开展行政许可和审批工作,既要依法依规,更要严格控制,确保行政许可的质量,防止许可和审批工作发生“扎堆”、“井喷”现象,防止增加新的安全隐患。继续推广和落实危险品运输车辆IC卡配载系统的建设和应用,确保“一车一卡,持卡出入,凭卡监控”,杜绝违法运输、无证运输和超载超速运输。继续加强对亚运、亚残运期间回收的烟花爆竹的监管,防止无序流入市场。(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经贸局、市环保局、工商从化分局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配合)。
5、深化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及检验检测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重点对各旅游景区(点)内的缆车、索道、旅游包车等游客运载工具,攀岩、蹦极、探险、漂流、射击等旅游项目和大型娱乐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接受安全培训等情况进行检查,彻底排除事故隐患,确保我市辖区内的特种设备符合规定标准、安全可靠。(由从化质监局牵头负责,市旅游局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配合)
6、深化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对影剧院、礼堂、夜总会、录像厅、舞厅、卡拉OK厅、游乐厅、网吧、桑拿浴室等公共娱乐场所以及旅馆、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室内市场,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的集体宿舍,医院的病房楼;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的车间、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防止发生火灾、踩踏等群死群伤安全事故。主要检查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责任制、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事故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安全指引、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消火栓、逃生门锁安装状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电气线路铺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由市公安局牵头负责,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文广新局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配合)
其他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要根据广州市的统一部署,紧密结合《从化市“迎亚运、防事故、保平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与督查工作方案》(从安委〔2010〕18号)要求和本行业(领域)实际组织开展。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部署。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业要继续高度重视亚残运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打好亚残运安全保卫战。今冬明春,风高物燥,是防火安全防护期;后亚运、亚残运时期是恢复生产和节前双重赶工期,将给我市安全生产防范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搞好这段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意义十分重大。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提高认识、精心部署、强化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2、落实责任,细化任务。各专项整治牵头单位要制定专项实施方案,拟定具体时间安排并组织实施,并于12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及时间安排以书面形式报送市安委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开展相关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镇(街),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完善政府行政领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口把守。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强化企业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管理,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
3、加强沟通协调,及时总结反馈。各镇(街)、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协调配合,建立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同时,要加强专项整治信息沟通,落实联合执法机制。各镇(街)、各部门(单位)要制定本辖区、本部门(单位)亚残运会期间及今冬明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与督查工作方案,于12月15日前报市安委办,并于每月4日前将上月专项整治与督查工作情况报市安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