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建局质安站做好高温天气施工防暑降温工作
目前,我县已进入盛夏高温季节,为加强高温天气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我站就高温天气施工作业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各在建工地项目部应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工人中暑和生产安全事故。要增加巡查频次,督促各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配备防暑降温用品,改善施工现场饮水卫生和饮食卫生条件,合理调整安排高温作业时间,严禁延长高温作业时间和违规加班加点。
二、强化落实建筑施工企业高温天气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高温作业有关规定,日最高气温达37℃以上、40℃以下时,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确保建筑工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落实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及时掌握高温天气信息,切实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