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县人民政府关于关闭煤矿企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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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1日发表
〔2021〕20号
按照***《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及《达州市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十条措施》(达市府发〔2021〕15号)要求,大竹县新桥红星煤矿自愿申请关闭。经研究,同意大竹县新桥红星煤矿依法清算后自行关闭。
特此公告
大竹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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