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民政局党组关于阶段性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7月23日至8月20日,广州市荔湾区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21年9月26日,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主要做法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局党组高度重视,全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有序开展,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组织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牢树“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抓好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各科室(单位)把巡察整改作为重点,聚焦巡察发现问题对症下药,坚决彻底整改存在问题,着力强化成果运用,确保整改顺利实施。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局党组主动作为,带头落实,强化各项任务组织协调和整改力度。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抓好各项整改任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总体协调、***进度、指导督促等工作,并及时向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各整改责任单位结合整改任务内容,依托整改工作实际,统筹推进,确保各专项整改任务高效开展。
(三)坚持问题导向,分类落实推进。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局党组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29个问题,制定了68项整改措施,逐项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期限,制定印发《关于广州市荔湾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区民政局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建立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局领导带头攻坚克难,主动认领问题、对号入座,不推卸责任,以上率下抓整改。
(四)加强监督检查,全程跟进督导。局党组多次在党组会上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安排落实具体整改措施,将整改任务分工到人。整改过程中,领导小组办公室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的精度和深度,督促巡察发现问题落实整改到位,进行逐条核对,逐一筛查,巩固夯实日常监督检查,坚持集中督导检查和专项日常督导检查相结合,对各科室(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对整改落实不力的,严肃追究科室和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二、整改做法和成效
局党组严格按照巡察整改反馈意见要求,以问题为导向,全面对标巡察整改工作标准,不折不扣推进落实各项整改工作。围绕巡察反馈的4大方面共29个具体问题,制定了68条具体整改措施,目前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7个,长期整改2个,建立和健全制度38项,谈话提醒2人次,挽回经济损失13.66万元。
(一)关于落实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问题一: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问题整改不彻底,2019、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措施、个别班子成员个人年度总结,不同年度内容基本一致。
整改情况:一是于2021年8月召开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意识形态工作文件精神,强调要压实党组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要求各班子成员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将听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列入局党组会议议题。二是将意识形态文件学习列入2021年第四季度中心组学习会议重要议题。三是对意识形态等工作材料、领导班子成员个人总结严格把关,杜绝每年内容一致的情况。
问题二:组织建设不够规范,依然存在局党组会议只有会议纪要,没有会议记录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对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完善,规范局党组会议流程,加强制度建设。二是进一步明确由专人负责跟进党组会议会务筹备工作,及时形成会议纪要、会议记录、会议录音等材料,并整理归档。
问题三:党内制度为应付而建立,制定了党组会议制度、纪检监察例会制度,但没有执行落实的问题仍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已修订完善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荔湾区民政局纪检监察工作例会制度》等制度。二是已按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相关制度要求严格执行,8月份后纪检监察例会已召开3次。
问题四:警示教育开展不及时,以案治本效果不明显。
整改情况:今年8月开展了以“学党史悟思想,守纪律铸忠诚”为主题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观看了警示教育片《政商之鉴》,参观了番禺区沙头街反腐倡廉教育基地,提高了党员干部自觉执行廉政纪律的意识。
问题五:整改后纪检监察工作制定了新的制度,但依然存在无台账、无记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配优配强本单位纪检监察队伍,安排有纪检工作经验的年轻干部负责纪检工作。二是认真执行纪检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工作台账,确保高质量完成纪检监察工作。
问题六:民生领域工作滞后问题,没有完全整改,2019年至2020年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评估,2020年度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评估全市排名均倒数。
整改情况:一是流浪救助方面,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与相关部门领导沟通协调,统筹协调公安、卫健、城管等职能部门和各街道,引入专业社会力量,针对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4次,2021年共新建档案40份,组织6次志愿者参与街面巡查救助、宣传等活动,协助开展6次街面应急救助,协助8名流浪乞讨人员成功寻亲返乡安置。二是困境儿童保障方面,切实履行主管部门责任,以业务培训和检查督导为抓手,强化工作队伍建设,依法严格落实审批程序,确保依法行政、精准服务,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人权益。三是局主要负责同志于2021年10月对相关科室进行了集体约谈,明确责任,提出要求,确保今后排名不再靠后。
问题七:新制定的小额工程和非政府采购制度,明确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评审,但没有制定“规定程序”,廉政风险隐患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了区财政部门的联系沟通,正确掌握政府采购相关制度要求,组织业务经办人员、财务人员对采购制度进行学习交流。二是于2021年9月修订印发《荔湾区民政局非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和《荔湾区民政局非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图》,并要求各科室(单位)严格执行,消除了廉政风险隐患。
(二)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1.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
问题八: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贯彻落实不到位,在学习贯彻*********精神及指示批示精神时,仅停留在学习和简单传达层面,没有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如2018年11月、2020年12月局党组组织学习贯彻******视察广东、关于疫情防控等系列***精神时,会上只进行口头传达学习,没有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工作要求,每次党组会议至少安排1个议题专题传达学习贯彻******最新***、***批示,会后及时形成会议纪要,把学习贯彻落到具体措施、具体单位、具体人。二是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开展学习时,不仅原汁原味对重要文件、***进行传达学习,而且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并建立局党组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台账。
2.意识形态工作不重视
问题九:对公益广告意识形态审核把关不严,制定工作计划不认真。如2018年10月,区民政局对公益广告审核不严,制作中山八路网格化公益广告不规范,被区委宣传部、区纪委通报要求整改,局党组未能引起重视,2019年、2020年制定的《意识形态工作计划重点》,没有根据不同时期特点进行研究,两年工作措施基本相同。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和文件精神,要求认真制定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并报送局党组审定后印发实施。二是建立完善新闻信息稿件三级审核机制,由各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对信息逐级审核把关,切实维护舆情稳定。三是加强社会组织意识形态监管。根据《荔湾区意识形态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方案》,按照登记管理权限,以年度报告、抽查监督、日常巡查、重大活动报备、专项行动为手段,依法对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做好社会组织意识形态管控工作,加强社会组织的讲座、论坛、研讨会等涉及意识形态活动的备案监管,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3.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深入
问题十:制度执行不到位。民政局在执行“放管服”改革审批许可制度中,存在审批申报材料与广州市要求不一致,审批程序未能优化。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了与区政数局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行政服务事项管理、数据信息系统回流、政务公开、政务好差评价等工作,提升了行政服务能力。二是结合2021年度一体化政务服务评估迎评工作,对本单位的89项行政事项进行了梳理,确保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审批申报材料要求与市级部门保持一致。
问题十一:养老服务意识不强,养老床位任务目标未完成。
整改情况: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互助,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的方式积极推进养老工作,到2021年12月,实现每千名老人配养老床位超过40张,已完成目标值。
4.制度建设不完善
问题十二:局制定的部分管理制度不规范,实施时间不明确。如局制定的廉政风险管理制度、落实处分决定工作制度、党务公开制度等均无具体实施时间。
整改情况: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新一版《荔湾区民政局制度汇编》共38项,涵盖了党务、廉政、行政、财务等方面内容,并对实施时间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该制度汇编于2021年11月经局党组会研究并通过。
(三)关于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不到位的问题
1.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
问题十三:局党组(委)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存在个别在职党员干部持有非上市公司(企业)股份的问题,目前仍未清退。
整改情况:一是相关党支部于2021年8月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再次认真学习《***纪律处分条例》,并对党员持有原始股的情况和后续工作进行了研究,要求相关同志尽快办理清退手续。二是为严肃纪律,区民政局党组于2021年8月对相关责任人员分别进行了谈话提醒和提醒谈话,要求相关党支部和涉及问题的干部尽快完成清退工作。
2.工作作风不实,履职不到位
问题十四:行政执法案卷管理不到位。在2020年区行政执法案卷评估中,民政局被抽查5份案卷均不合格,存在缺少《受理告知书》《行政许可决定书》送达回证、重要公开材料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受理业务办理事项过程中,及时出具业务受理告知书,业务审批通过后出具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做好签收工作。2021年至今共出具受理告知书91份,成立登记行政许可决定书17份,变更登记行政许可决定书63份,注销登记行政许可决定书11份。二是广州市荔湾区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业务办结后,及时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系统、双公示系统以及广州市荔湾网公开公示行政许可信息。三是督促社会组织按要求做好2020年度报告工作,目前已完成年报321家。四是根据《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管理,完善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确保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区民政局在2021年执法案卷抽查中被评为良好档次。
问题十五:社会组织监管不到位。存在执法检查记录无检查人员信息和签名,涉嫌虚假检查的情况。如查阅2019年对广州益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4家社会组织现场检查记录中,没有执法检查人员信息及签名确认。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社会组织抽查监督方案,规范检查程序,严格落实现场检查2名执法人员到场制度,并做好现场检查记录。二是2021年联合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19家社会组织,并向其中11家发出整改通知书。
问题十六:下属颐乐园养老院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颐乐园管理不到位问题时有发生,存在消防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不严格,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等问题。巡察“回头看”实地调研发现,颐乐园将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用于儿童救助的7张床位挪用给工作人员住宿使用。
整改情况:一是区民政局已督促区颐乐园及时整改,规范使用院内儿童救助保障专用床位,确保未成年人保护政策落实到位。二是区颐乐园已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根据行业要求,完善有关安全制度。目前,区颐乐园每月均组织护理员开展业务实操培训,每季度进行技能考核,不断强化护理员的责任心和业务能力,持续提升服务质量。今后,区颐乐园将一如既往严格执行奖惩制度。三是根据现阶段养老机构高于社会面的疫情要求,一线员工需实施7+7轮换工作制,当班时间需要在园内居住(根据有关规定,员工居住空间需与老人生活区隔开),因此,区颐乐园将空置的儿童中心场地暂设为员工休息区。区颐乐园于2021年9月另设员工休息区,恢复儿童中心场地。
问题十七:日常监督工作不到位。2019年底,民政局上报各类谈话提醒15人次,实际开展谈话提醒仅为7人次,工作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抓早抓小工作制度,实事求是地开展谈话工作,严格按要求做好相关记录和台账。二是认真做好每季度谈话工作的填报,确保相关数据严谨准确。
问题十八:局纪检监察工作虽制定了“例会制度”,原则上每月一次,但执行不到位。局机关纪委未见会议记录本,2019年9月以来,未召开过纪检监察工作例会,未见组织纪检监察人员业务学习、讨论纪检监察信访、研究年度(半年)党风廉政建设等台账记录,对于存在的问题没有系统梳理,制定针对性措施办法。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荔湾区民政局纪检监察工作例会制度》并于2021年11月局党组会研究通过,按相关制度要求严格执行,8月份后纪检监察例会已召开3次。二是每半年局党组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增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贯彻落实。
3.履行监督责任不力
问题十九:监督职责履职不力,对干部涉嫌经商办企业的问题督促清退力度不足,相关核查清理工作进展缓慢,目前仍未完成清理。
整改情况:为严肃纪律,局党组于对涉及问题的干部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其尽快完成企业法人的清退。企业法人清退已于2021年11月完成。
4.主体责任履行不力,基层压力传导不到位
问题二十:民生领域监督检查不深入。民政局作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部门,没有切实发挥业务主管部门监管作用,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2016年至2019年期间,出现社区工作人员挪用低保救济金严重违纪违法等问题。2020年7月,局党组被区纪委监委通报要求整改,却未能引起重视,举一反三,层层传导压力,加强监督检查和整改落实,基层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16年至2019年期间,出现社区工作人员挪用低保救济金严重违纪违法等问题,区民政局已迅速向各街道印发《关于加强低保金和特困人员供养金等社会救助保障资金监督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对低保金、特困人员供养金等救助资金的发放和领取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举一反三。同时通过学习、培训、检查、督导等形式,着力推进作风建设,杜绝基层违规违纪问题发生。二是指导街道在人员招聘、社区居委会选举中选优配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和社区居委班子,加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教育和日常业务监管;督促街道指导社区居委会做好居务公开工作,落实好居务公开制度,发挥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作用,依法监督决策、执行、公开,监督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组织依法履行职责;指导街道加强专职工作人员工作绩效考评;将党纪法规教育内容纳入到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培训。
问题二十一:违规发放救助保障金清退不及时。
整改情况:目前已追缴部分金额,通过制定整改方案,督促相关街道、机构继续做好追缴工作,争取尽快完成追缴清退工作。
5.廉政风险防控不力,招标采购制度执行不严
问题二十二:民政局制定了非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但对非政府采购的委托项目执行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格,少数合同存在未经党组会议研究,先行签订协议,或未经局评审小组审核直接提交局党组班子研究等情况。如与7家公司签订的合同没有签约时间、没有代表人签名,与16家公司签订的合同未经过局评审小组评审。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荔湾区民政局非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并经局党组会研究通过。二是严格执行非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超过5万元的项目按照“三重一大”项目必须经过党组会议集体研究。三是对非采购项目严格审核把关,签订合同前必须由法律顾问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后,再签订合同。
6.执纪监督力度不足,抓早抓小工作走过场
问题二十三:局党组开展谈话提醒等抓早抓小工作没有以问题为导向,工作开展不认真、不规范。如2018年至2021年,开展谈话提醒16人次,其中13次只有谈话主体讲话内容,没有谈话对象表态和签名。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各支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抓早抓小、谈话提醒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行动自觉,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主动教育监督管理干部。二是认真落实抓早抓小工作制度,深入广泛地开展谈话工作,严格按制度要求进行谈话提醒,做好相关记录和台账。
(四)关于推动新时代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的问题
1.组织建设薄弱,工作质量不高
问题二十四:局党组会议研究重大事项议题(包括人事议题)时,会议记录本不规范,如采用活页本记录会议内容,组织人事记录档案用活页纸装订成册。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党组会会议制度,对局党组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完善,严格执行党组会议事规则。二是严格按照党组会议记录要求,采用专用记录本如实记录会议内容,确保从现在开始规范记录。
问题二十五:党员发展不重视,2018年以来,局党组织只发展了1名党员,个别党员预备期满,未按期转正。
整改情况:一是目前区民政局党总支共收到9名同志提交入党申请书,所在支部均完成与入党申请人的谈话。经研究,目前已确定4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二是经2021年8月23日区直机关工委委务会议研究,同意1名同志2020年10月23日期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
2.领导班子建设不突出,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
问题二十六:局党组会在讨论“三重一大”议题时,民主意识不强,研究事项不明晰,重大事项未经会议研究。如2018年7月、9月先后审议颐乐园党支部书记人选、研究季度干部优秀档次等会议记录均没有党组成员表态,普遍存在分管领导介绍情况,其他党组成员无发表意见,党组以“一致同意”的形式进行表决,无法体现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过程;民政局签定的《荔湾区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运营服务委托协议》《社区养老专题视频宣传片合作》合同,均没有经局党组会议讨论研究。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局党组议事规则,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均按照制度提交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策,并严格执行决策程序。二是局办公室认真规范对会议开展情况进行记录,并及时形成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等文件档案资料。
3.党建工作不重视,党费收缴管理使用不规范
问题二十七:局党组织党务工作不严肃,存在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不规范的现象。党费收缴管理不严格,如局党费与行政管理经费混用同一账户,没有单独设立银行账户,按季度收缴党费。党费使用不规范,用党费列支扶贫调研并组织慰问活动,党日活动未能普及大多数党员。
整改情况:一是目前区民政局党总支没党费留存权限,因此没有单独设立银行账户。二是民政局党总支按月收缴党费,并建立党费收缴台账资料。三是2021年11月组织“重温党史铭初心 砥砺奋进新时代”主题党日活动,32名在职党员中除了2名参加疫情防控工作、2名党员参加区里组织的会议,1名党员请事假外其他27名党员均积极参加。
4.教育监督“宽松软”,以案治本效果不好
问题二十八:2017年以来,民政局有10名党员干部受到纪律处分及组织处理等问责,局纪检监察部门没有针对相关违纪问题,开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以案治本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在2021年10月份召开的纪检监察例会中,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形式,通报了两起本单位的违纪案件,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问题二十九:多年来,局出现多项重点工作全市排名靠后、基层出现多宗违规发放救济保障金等问题,局党组(纪检监察部门)没有对相关责任科室、责任人进行问责,教育监督不到位,震慑作用不明显。
整改情况:结合区纪委的工作部署,对酒驾醉驾、出入境管理、公职人员违规占用公有住房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挺纪在前,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全年共开展了提醒谈话2人次,开展谈话提醒2人次。
三、巩固整改成效
经过近三个月的集中整改,解决了一些矛盾和问题,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丝毫不能懈怠,巡察整改工作还任重道远。下一步,荔湾区民政局党组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新的起点,以高度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对巡察发现问题建立好工作台账,坚持纠建并举、破立并进,健全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建立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一)强化党的领导,夯实党的建设。局党组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关于巡视工作的***精神,牢树“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目标导向,完善党组织决策制度和统筹协调机制,谋划和推进人民防空各项工作。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把党的建设摆在首位,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加强各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基层党建工作监督考核机制。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整改落实工作全过程,落实到管党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工作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落实“两个责任”,完善机制建设。局党组要率先垂范、带头整改,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实现巡察整改工作全覆盖、无死角。重点强化党纪执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准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等党内法规。全面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夯实选人用人工作,严格干部选任程序,执行选拔标准,强化干部监督,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强化“三重一大”的监督管理,严肃整治“四风”问题,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常态化建设,确保权力规范运行。扎实开展纪律教育,强化日常监督,把握职责定位,聚焦正风反腐、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等重点工作,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措施,以整改促提升,以长效机制避免问题反弹回潮。
(三)抓好整改落实,强化成果运用。区民政局切实将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工作和推动发展的契机,统一思想,坚定信心,以担当负责和狠抓落实得态度,全面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升干部素质和履职能力。以巡察发现问题为导向,持续推进整改,对标最高最好最优不折不扣抓好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整改任务。以本次巡察整改为起点,切实做好成果转化,为荔湾区打造三大发展平台,实施“五大工程”,建设文化厚重、宜居宜业、充满活力、幸福美丽的国际大都市现代化中心城区作出民政新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住房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反映。联系方式:81816835;邮政信箱:荔湾区信义路21号413室;电子邮箱:pzqzfjsjjjjcz@163.com。
中共广州市荔湾区民政局党组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