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越秀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区级绩效考评结果公示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穗府〔2007〕28号)精神,确保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2018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卫〔2018〕16号)和《关于印发越秀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估方案的通知》(越卫〔2016〕55号)等文件要求,我区组织实施了2018年度越秀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区级绩效考评工作,现将2018年度越秀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区级绩效考评结果(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月18日-22日共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越秀区卫计局社区卫生与妇幼健康科反映(联系人:卢芳,电话:83344111)。逾期不复,视为无异议。
***:2018年度越秀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区级绩效考评分数
越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9年1月18日
***
2018年度越秀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区级绩效考评分数
中心 | 基础项目原始得分 | 附加项目原始得分 |
洪桥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93.85 | 99.50 |
北京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96.29 | 97.70 |
六榕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94.95 | 96.50 |
流花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94.89 | 96.28 |
光塔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96.65 | 98.10 |
人民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96.14 | 98.50 |
东山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97.32 | 97.84 |
农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90.25 | 92.33 |
梅花村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97.32 | 97.04 |
黄花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95.87 | 93.52 |
华乐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91.81 | 98.00 |
建设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91.74 | 95.36 |
大塘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93.58 | 100.00 |
珠光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96.05 | 96.50 |
大东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95.84 | 94.53 |
白云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96.23 | 98.60 |
登峰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93.08 | 95.95 |
矿泉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87.15 | 95.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