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光街道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施工监理招标代理服务单位招标公告
珠光街道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施工监理
招标代理服务单位招标公告
为落实广州市委十届九次全会“改善社区人居环境,推动老旧社区更新”的精神,根据市、区微改造工作方案,为改善我街辖区人居环境及公共空间景观,打造“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的社会环境,现对珠光街道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一、建设单位: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珠光街道办事处
二、项目名称:珠光街道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施工监理招标代理
三、工程地点:本项目位于广州市越秀区珠光街,改造范围包括文德路社区、海傍社区、祖庙前社区、珠江园社区、东园路社区、越秀南社区、定安里社区、广舞台社区、清水濠社区、爱家园社区共10个社区,改造范围用地面积为42.25万平方米。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为10330万元,工程建安费约7300万元,工程监理费约165万元。
六、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房屋修缮工程、“三线”整治工程、消防设施维修工程、供电与照明工程、给排水改造工程、道路维修工程、绿化工程、环境整治工程、景观提升工程等。对沿小区周边市政次干道文德路、文明路、德政路、万福路、珠光路等道路提升整治,对各社区内街内巷维修改造。
七、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工作。
八、招标代理费用:最高限价招标代理报价时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报服务包干价。
九、申请人条件
1、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包含招标代理;
3、具有对公账号,2015年1月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查封、冻结、扣押、破产的状态;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及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十、投标单位评审及中标单位的确定方式
1、投标单位评审及中标单位确定由珠光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接受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监督和指导,街道纪检部门监督。
2、招标代理单位选取中标企业1家,若报名单位不足3家,则重新公开招标。经珠光街道办事处工程审核小组通过对申请企业的综合实力、资信、业绩、服务团队、服务方案、报价等进行综合评分,选取得分最高的企业为本次公开招标的中标企业,其余企业作为候选企业,如中标企业退出或被开除,按综合评分高低办法补入。
3、招标结果将在广州市越秀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如无有效投诉,由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珠光街道办事处与中标企业签订合同。
十一、报名并递交投标资料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珠光街道办事处
广州市越秀区珠光路54号三楼城管科
报名及递交投标资料同时进行。
报名时间为:2018年12月14日-2018年12月20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
十二、参加报名及递交投标资料的申请企业代表需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一式2份,1份正本,1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装订成册,封面及每页均加盖单位公章,用不透明密封袋密封完整后提交。
十三、本项目具体事宜由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珠光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招标人: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珠光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霍工
联系电话:020-83181085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珠光街道办事处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