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增城区合汇广场基坑滑塌事件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7月27日16时30分,增城区合汇广场项目(施工单位为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东莞市粤建监理工程有限公司,基坑支护工程设计单位为广东省工程勘察院负责,基坑第三方安全监测单位为广州亚邦工程勘察有限公司)东侧基坑发生土体滑塌事件,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经增城区城乡建设局报告,该工程局部设计变更手续未完善,第三方基坑安全监测单位未能严格按论证通过的监测方案实施监测,基坑分阶段验收未按要求办理。该局对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进行了警示谈话,但项目一直违规冒险作业。特别是“7·19”事故后,该项目依然我行我素,在当日区建设部门组织的重大危险源专项检查中,仍未按要求进行整改落实。
分析造成此次事件的原因说明:一是设计单位广东省工程勘察院未能深入研究该地块的地质状况及荷载、水压力的变动情况,未能充分考虑基坑雨水产生侧压力的影响;二是第三方监测单位广州亚邦工程勘察有限公司未重视我市研发的地下工程及深基坑安全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未将该项目的报警监测数据纳入到系统中,使各级管理部门未能及时掌握基坑险情变化;三是施工单位未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整改要求进行落实整改,部分未按审核的基坑支护设计图纸施工,是造成基坑局部滑塌的主要原因;四是监理单位未履行监理职责,做好第三方监测数据的监督纳入工作及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监管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强化我市建筑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其安全监管职责,净化市场环境,经研究,我委决定对广东省工程勘察院、广州亚邦工程勘察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东莞市粤建监理工程有限公司未完全履责情况进行通报批评。
各有关单位要引以为戒,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令第393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地下工程和深基坑安全监测预警办法〉的通知》(穗建质〔2013〕1853号)的相关规定,确保我市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工地的安全施工要求符合有关建设标准要求,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特此通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