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城做好民生保障工作改善困难群体基本生活
2015年以来,榕城区着眼于改善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大力抓好献爱心、送温暖、认真落实提标政策、推进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系统等工作,切实做好民生保障工作。今年春节前,该区多方筹措爱心资金180多万元,走访慰问困难群体近万人,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千家万户。
筹备抓好献爱心、送温暖工作
今年1月27日,榕城区全面铺开春节献爱心、送温暖慰问活动。该区派出10个慰问团,由榕城区委书记江林生等区领导带队,分别到梅云街道竹林社区、仙桥街道永东社区、东阳街道岐山社区等社区,与各社区干部群众座谈,并到困难家庭中送温暖。据悉,榕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做好社会救助工作,该区领导带头捐款,机关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社会各界人士热烈响应,大力支持。据统计,在不到一个月时间里,该区各级共筹集了慰问资金约180万元,走访慰问了各革命老区村,及优抚对象、特困户、五保户、离退休人员等近万人,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千家万户。
在去年,榕城区也抓好献爱心、送温暖工作,全区共接收社会捐赠298.1万元,其中物资折款19.01万元,为送温暖活动提供了必要的资金和物质保证。全区上至区委区政府五套班子领导,下至各单位、各街道、各居(村)委会共有1526人,分别组成120个慰问团(组),慰问了各类对象16210户次,32530人次,其中革命老区村4个,敬老院2所,福利院1所,优抚对象1052人,五保对象471人,孤儿212人次,特困户20165人次,离、退休及其他社会老人7926人次。
落实提标政策确保困难对象基本生活水平
榕城区落实有关政策,按照省、市有关规定从2015年1月份开始,全区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原来的560元提高到686元;城镇低保标准由原来的432元/人月提高到519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296元/人月提高到时356元/人月,7月份起开始按新标准发放,并补发1~6月的差额。同时,积极调整该区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从2015年1月1日起全区集中供养的孤儿基本生活费调整到每人每月1240元;社会分散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调整到每人每月760元。该区还提高全区高龄老人的优待水平,从1月1日起10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放500元(含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金)。从7月1日起普通80~99周岁老人,除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金外,每人每月发放生活津贴25元。
稳步推进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系统
榕城区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于2014年7月份起开始启动服务,在财政、人社、卫计等部门的通力协作下,该服务平台在全市率先建成并投入使用。该一站式结算服务的对象是在本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五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即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和城乡低保对象,孤儿及其他困难人员。
目前该区相关部门已多次组织各街道社会事务、定点医院有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了有关人员的业务水平。2015年以来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共救助27人次,救助金额为39925.69元。非一站式医疗救助共691人次,救助金额为180304元,临时救助12人次,救助金额25700元。
榕城区党政及社会各界经常组织发放大米等慰问活动关爱弱势群体。通讯员 摄
(编辑:黄晓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