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揭阳市优良样板工程评审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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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3日发表
揭市建协字〔2011〕12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住建局),建筑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揭阳市优良样板工程评选办法》(揭建协字〔2004〕7号)有关规定,经协会组织专家评审,现将评审通过的揭阳楼工程、揭阳楼广场周边道路改建工程、宏和大厦(国家不锈钢制品监督检验中心综合楼)工程等3个项目予以公示(名单见***),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如有异议,可向协会反映。反映内容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以便核实情况。
受理部门:揭阳市建筑业协会
地址:揭阳市临江北路东市住建局办公大楼七楼
邮编:522031
联系电话:066****1639,传真:0663-8291638
***:2011年度揭阳市优良样板工程公示名单
揭阳市建筑业协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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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0 11:41:49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