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8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1-30|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功能区人力资源主管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8〕11号)要求,现将2018年中国留学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体以下条件:
(一)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具有留学经历,一般应在国(境)外获得硕士以上学位;
(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三)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
(五)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人民币,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六)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纪录。
本计划将聚焦创新驱动发展、中国制造2025等国家战略,重点资助人工智能、大数据、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现代医学与前沿生物等领域的创业企业。本计划对留学人员创业园(尤其是省部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内的创业企业进行适当倾斜。留学人员创业园内的创业企业请在申报材料中注明。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登录(http://ptpm.mohrss.gov.cn:8080/)使用“留学人员回国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二)各区市按权限建立分配下级账户,由下级单位或留学人员录入具体申报数据,再逐级审核上报。***项目请采用纸质方式申报。
(三)各区市审核同意后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和电子版申报材料报市外国专家局留学回国人员管理处。(联系人:吴克勤,电话:66711726,邮箱:qdhwrc@163.com,地址:崂山区同安路891号一楼大厅三号窗口)
三、有关要求
(一)各区市要广泛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深入了解掌握留学人员创业情况,积极组织、指导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企业进行申报。
(二)请申报人认真按照申报材料清单(***2)准备提交材料,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时同时提交相应材料的原件,原件查验完毕后现场退还申请人。
(三)请各区市于2月28日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指定邮箱,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市外国专家局留学回国人员管理处。
***:1.《留学人员回国服务管理信息系统》项目资助申报操作流程
2.申报材料清单
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30日
***1《留学人员回国服务管理信息系统》项目资助申报操作流程***2申报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