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敢违规野外用火屏山3人被处罚
日前,屏山县人民政府发布《2022年森林防火命令》,明确全县森林防火期为1月1日至5月31日,其中2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高火险期。森林防火期内,预报有高温、干旱、大风等 高火险天气时,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而仍有部分群众无视《防火令》,违规野外用火,被县公安机关查处。
01
2月27日,书楼镇高田村唐某与朱某在自家土地内使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焚烧荒草和树枝,该焚烧点距离林地10余米。目前两人已被书楼派出所给予行政处罚。
02
2月28日,龙某在书楼镇向家坝村自家土地内使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焚烧秸秆和杂草,该焚烧点距离林地20余米。目前龙某已被书楼派出所给予行政处罚。
屏山公安提醒
当前,全县正值森林高火险期,气温回升快,风力较大,特别是随着春耕到来,野外用火、烧荒、焚烧秸秆极易引发火灾。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禁一切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行为,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