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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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30日发表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0〕186号)和《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1〕58号)要求,2021年下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453.8万元,经农户申报、各乡镇统计、核实、公示,并将补贴面积报县农业农村局汇总,由县财政局计算出补贴标准为125.09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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