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镇竹林村二墱坪组6口屯水田中都镇白塔村新建水池工程抽选公告
一、本项目经 屏山县水务局以 屏水务发【2018】4-28号、屏水务发【2018】4-26号 批准建设,抽选公告已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屏水务抽选备案【2019】-24 号。现本项目通过随机摇号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在屏山县内注册符合资质要求的独立法人企业参与本项目的摇号抽取。
二、项目概况(表一)
项目业主 | 屏山县兴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龙华镇竹林村二墱坪组6口屯水田、中都镇白塔村新建水池工程 |
建设地点 | 龙华镇竹林村、中都镇白塔村 |
实施时间 | 30天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详见工程清单及图纸。 |
建设资金 | 属于易地扶贫搬迁过桥贷款第一批水利资金,已落实 |
其他 | 1、施工期间,因比选中选人(即承包人)原因造成现有道路和其他设备设施等损坏,概由比选中选人(即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其经费。 2、请各比选申请人应自行安排时间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自行组织踏勘,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比选实施方案和签订施工合同所需的一切资料。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比选申请人应承担自行踏勘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责任。 3、承包人通过现场踏勘自行确定施工红线范围外三通工程(施工用水、施工用电及施工道路),施工水源、施工道路自行实施,施工动力电源自备发电机,其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4、各比选申请人请自行复核工程量,按图施工,结算时的量、价均不调整。 5、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
三、项目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 龙华镇竹林村二墱坪组6口屯水田 |
施工2 | 中都镇白塔村新建水池工程 |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屏山县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
(1)本公司无不良信用记录,比选申请人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比选申请人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水利水电专业),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如有造假行为,公司列入黑名单。项目经理和班子成员均无在建项目,中选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它项目担职。
(2)如未满足以上条件,即使抽中也会被取消中选资格。
(3)中选后在施工合同签订前,应提交工程项目的“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和“施工组织设计”给比选人(即项目业主)。
(4)本工程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5)本工程按屏府函[2017]45号和屏府办函[2017]29号文件执行。
4.本工程项目不接受组成联合体参选。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ybps.gov.cn上发布。
六、报名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并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到《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ybps.gov.cn工程图纸、工程量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到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报名。
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料(所有资料均为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交于四川易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屏山县仁和街2号电信综合楼2单元2楼)
(1)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复印件,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资质证书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已注册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复印件;注册企业时间不足6个月的,提供从注册之日起缴纳养老保险复印件。
(5)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6)缴纳的年度抽取保证金复印件。
2、此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日(至少2个工作日)。申请人报名时间为:从2019年2 月15 日09:00时(北京时间)发出参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9年 2月20 日17:00时(北京时间)截止。
3、本工程项目(合同段)项目业主采用的最高限价、发包价一览表(表三)。
合同段 | 最高限价(万元) | 发包价(万元) | 合计 | 备注 |
施工1 | 22.0259 | 20.26 | 24.93 | |
施工2 | 5.0812 | 4.67 |
七、随机抽取中选人
1. 项目业主定于北京时间2019年2 月21 日10时00 分,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屏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新县城行政办公楼1号楼1楼)公开举行屏山县政府投资项目随机摇号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中随机摇号抽取 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在随机摇号开始前,业主单位应将报名时比选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交监督部门审查,合格的比选申请人方可参与随机摇号抽取。
3. 中选后3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将按屏山县相关政策处理。
八、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全称): 屏山县兴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屏山县汇龙路21号
邮 编:***5350
联 系 人: 李先生 张女士
联 系 电 话: 0831-5726030,0831-5725289
电子信箱(E-mail):1228960343@qq.com
***:1.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2.招标控制价及图纸
3.合同***
屏山县兴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9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