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2年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和部分职业培训机构考务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职业技能鉴定和部分职业培训机构(涉及特种作业和注册安全主任培训)的考务工作,提高各鉴定所和培训机构考务员业务素质,我办决定于2012年上半年举办考务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2年5月下旬及6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培训地点
深圳市高训大厦19楼(市福强路1007号高训大厦19楼)阶梯教室或相关技校课室(具体课室另行通知)。
三、培训内容
1、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考务员:学习《深圳经济特区职业技能鉴定条例》、考务管理基本理论、考场应急管理、考务员职业道德及相关案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课程。
2、职业培训机构考务员(涉及特种作业和注册安全主任培训的):学习《深圳经济特区职业技能鉴定条例》、考务管理基本理论、考场应急管理、考务员职业道德及相关案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特种作业和注册安全主任相关法规等课程。
四、培训对象
各职业技能鉴定所全体考务人员(含专、兼职考务人员)和部分职业培训机构(涉及特种作业和注册安全主任培训的)相关考务人员必须参加,不得缺席。
五、填报考务员名册
各职业技能鉴定所和职业培训机构按本通知***所列考务员名册的要求,后填报电子版考务员名单,于4月15日前统一报深圳职协培训中心(市福强路1007号高训大厦16楼1610室)。
六、发证
考务员经培训合格后,由深圳职协培训中心颁发培训合格证。
***:深圳市 (单位)考务员名册
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公室
二○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联系人:刘诗成,联系电话:82997901,传真:82997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