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孝儿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珙县孝儿镇人民政府
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主要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驶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更是我镇脱贫攻坚、迈向小康的关键一年。一年来,全镇上下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镇人大主席团的监督支持下,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系列***精神,紧扣“做大做强火电重镇、做特做优蚕桑名镇、做实做细精准扶贫,做活做美宜居新镇”工作基调,围绕“产业兴旺”发展目标,自加压力、迎难而上,真抓实干、奋勇争先,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优生态、惠民生等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度主要目标任务,实现了经济平稳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新局面。2017年全镇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1亿元,同比增长12%;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06亿元,同比增长14.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5121元,同比增长9.8%;镇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875.***万元,同比增长17.31%。
二、部门概况
珙县孝儿镇人民政府属于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机构。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珙县孝儿镇人民政府本年收入合计18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32.62万元,占92.3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3.02万元,占7.63%。
(图1:收入决算机构图)
2017年珙县孝儿镇人民政府本年支出合计1835.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3.80万元,占68.85%;项目支出571.69万元,占31.15%。
(图2:支出决算机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875.***万元,支出总计1835.4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0.1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79.76万元、支出增加239.61万元,分别较上年增加17.53%和15.01%。
(图3: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92.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21%。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11.95万元,增长22.60%。
(图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92.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7.47万元,占37.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96万元,占7.8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5.53万元,占4.46%;城乡社区支出63.93万元,占3.78%,农林水支出720.23万元,占42.56%,交通运输支出36.10万元,占2.13%,住房保障支出37.25万元,占2.20%。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 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50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27.47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8.30万元,完成预算89.52%,其原因是该部分资金为年钟下达的考核类资金,结转到下一年继续使用。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
7.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20万元,完成预算100%。
8.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47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7.09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支出决算为47.73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5.51万元,完成预算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16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9.31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6.09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0.13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0.43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为33.50万元,完成预算100%。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0.00%,其原因是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暂未付款,待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支付,该资金已结转到下一年使用。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07.13万元,完成预算89.49%,额度结余12.58万元,由于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离职,该部分预算调减。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
2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2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27万元,完成预算100%。
2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468.1万元,完成预算100%。
27.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6.1万元,完成预算100%。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7.2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63.8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54.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09.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1.2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18万元,占52.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02万元,占47.26%。具体情况如下:
(图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1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洒水车1辆,摩托车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18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冲洗所需的洒水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11万元,下降9.30%。主要原因是燃油及运行维护费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0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07批次,100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0.0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级部门到镇检查、验收、调研工作等产生的餐饮费和住宿费。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万元,下降0.06%。主要原因是规范了公务接待标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43.02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0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珙县孝儿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9.07万元,比2016年减少48.63万元,下降18.87%。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珙县孝儿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电脑、空调等办公设备购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6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珙县孝儿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3个,涉及财政资金176.51万元,覆盖率达到11.11%。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2分,存在的问题:一是年度支出列支不及时,二是报账不及时,三是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及时列支当年支出,二是各项目按相关规定及时支付资金并及时到相应部门进行报账,做到年清年结,三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指其他政协事务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其他财政方面的事务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社会保障和就业机构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社会保险和就业机构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指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1.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城乡社区街道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指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指用于农村一事一议事项的支出。
14.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珙县孝儿镇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9日
***:珙县孝儿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