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镇规范车辆停放还场镇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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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4日发表
为做好场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证金溪场镇道路交通安全、顺畅、有序,从2月17日起,县交警大队、金溪派出所、镇交管站将联合执法,违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93条第2款的规定由县交警大队予以处罚。
一、禁止停车区域:
1.白虎嘴桥头大石桥头(金溪中学正校门外)。
2.齐星超市老计生办。
3.金溪镇正街。
4.金溪镇新街。
二、停车区域:
1.小轿车停放区域:滨河街。
2.货运车辆停放区域:金溪粮站内。
3.待客客运车辆可停靠在滨河街新卫生院住宿楼前路段。
4.其他规定的临时停放点。
通过整顿车辆停放,金溪镇场镇环境及交通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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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3 06:01:4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