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敬身边的平民英雄快来看翠屏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公示
为贯彻落实******在政法工作会议上关于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思想教育、道德教化,让全社会充满正气、正义的要求,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相关规定,由大观楼街道推荐,经区见义勇为确认领导小组审议,拟对杨春同志给予表彰和奖励。现将该同志先进事迹公示如下:
杨春,男,35岁,宜宾市叙州区喜捷镇人,翠屏区三友轿车装饰美容中心负责人,居住于翠屏区上江北冲头小区2栋1单元11号。2021年8月4日下午14点左右,黄*山与同学在南门桥下老城区方向的金沙江流域(小地名:大石包)踩水时,不慎落水。在江边正准备游泳的杨春听到呼救声,第一时间就跳进江里对落水者进行施救,因涨水期水流较急,杨春被江水冲出十几米远没抓住该男孩,情况非常危急,随后他又再次下水逆流而上,经过努力杨春成功抓住了黄*山的手臂,并将其救到岸边,此时黄*山的手、脚、嘴等部位乌青,生命体征微弱,杨春又立即对他进行心肺复苏,约十分钟后黄*山才慢慢恢复意识,成功挽救了一条年轻的生命。
公示时间:2021年8月26日至2021年9月1日止。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请在公示期间向翠屏区委政法委反馈,受理电话:0831-3558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