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耍无赖法援来撑腰
警民亲活动开展以来,仪陇县司法局马鞍司法所认真按照局党组得的要求,以构建法律援助1小时服务圈为契机,扎实做好法律援助工作,马鞍镇玉兰村一组邹琼英的工伤赔偿便是其中的一个典型案例。
邹琼英、女、现年45岁,马鞍镇玉兰村一组村民。2011年4月2日,在武汉市汉阳区万达广场建筑工地务工(施工方系挂靠中建二局),不慎从3楼坠落,伤后经武汉市职工医院治疗于6月17日出院。经湖北中真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9级伤残,同时明确指出需康复休息8-12个月。邹琼英多次找到雇工单位进行协商处理此事,但雇主就是坚持只赔付医疗费用3万余元,面对后续治疗、护理、康复等高额费用,这对于邹邹琼英并不富裕的家庭来说无疑是一个晴天霹雳。无赖之下远在他乡的邹琼英想到了向老家的村委会求助,在得知其遭遇后,村干部立即找到了马鞍司法所刘毅所长咨询,刘所长将这个情况向司法局王荣局长作了详细汇报,王局长即刻指示由马鞍司法所、法律服务所负责,立即赶赴武汉对邹琼英进行法律援助。
2011年9月19日,刘所长与马鞍法律服务所张体雄主任赶赴武汉处理此事,通过调查取证、工伤认定等一系列艰苦细致的工作后,刘所长按照武汉赔偿标准计算出包括伤残赔偿金、康复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费用共计85000元。
2011年9月24日,刘所长再次代表邹琼英与雇主协商此事,刘所长告诉雇主,如果此事协商不成,他就代表邹琼英将雇主及其所属中建二局告上法庭,在事实和法律的面前雇主不得不对邹琼英的赔偿费用无条件接受,并当场付清了全部款项。至此,一场跨区域工伤赔偿难案,在仪陇司法局领及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下得以圆满的化解。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