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新杨梅小学学生床及课桌采购项目(01分包第二次)谈判公告
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教育科研培训中心的委托,拟对高明区新杨梅小学学生床及课桌采购项目(01分包第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CMFSZB-2015043
二、采购项目名称:高明区新杨梅小学学生床及课桌采购项目(01分包第二次)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人民币) |
01 | 新杨梅小学学生床 | 1 | 项 | ¥363240.00 |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第二章《用户需求》,报价人须对包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其报价无效。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现将该项目谈判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15年7月22日至2015年7月28日。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报价人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并将相关书面材料一并交我司。
四、报价人资格:
参加本项目的报价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报价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报价人必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
3.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报价。
五、请报价人代表携带下述资料到第六点所列地址购买谈判文件: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原件;
3.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符合资格的报价人应当在2015年7月22日至2015年7月28日,每日0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城75街区北约商厦521、522A,购买谈判文件。
七、谈判文件工本费:人民币 300元,所有资料售后不退。
八、递交谈判/报价响应文件时间、接收谈判/报价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开始时间、谈判地点
1.递交谈判/报价响应文件时间:2015年7月30日09:30~10:00(北京时间)
2.接收谈判/报价响应文件截止及谈判开始时间:2015年7月30日10:00(北京时间)
3.谈判地点: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杨和镇分中心开标室。
采购人: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教育科研培训中心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
电 话:(0757)88806823、88851270
联系人:严先生、麦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城75街区北约商厦521、522A
电 话:(0757) 86257577
传 真:(0757) 63862721
联 系 人:梁***、陈先生
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2015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