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下深圳维权死者家属获赔70万元
6月1日,笔者从仪陇县司法局获悉,通过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的努力,成功办结一起农民工因工伤死亡,家人获赔70万元的案件。
3月23日上午,一位步履蹒跚、神情忧伤的中年妇女来到县法律援助中心大厅,见到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就泪流不止。工作人员见状连忙将她扶到办公室坐下,并详细询问情况。据了解,该妇女姓李,家住仪陇县马鞍镇,丈夫邓某在深圳市深业泰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打工。2011年12月12日,邓某在龙华金地上塘道工地进行维修作业时,从高空坠下受伤,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邓某上有70岁卧病在床的老父亲,下有5个儿子未婚,4个儿子属于重度残疾,无劳动能力,最小的儿子未满15岁,还是学生,邓某的妻子李某也体弱多病。邓某一直是这个家庭的顶梁柱,他的逝去,让这个原本就十分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
在料理完丈夫的后事后,没有多少文化的李某更是六神无主,不知一家人以后的生活该怎么办。邻居告诉她,可以去申请法律援助。于是,她来到法律援助中心,希望得到这里的工作人员的帮助。
接到案件后,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当天下午就与李某赶往深圳,处理其丈夫的工伤死亡事故赔偿。到达深圳后,工作人员没有休息,立马赶到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因工伤死亡的农民工邓某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后,又与深圳市深业泰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进行谈判,在确保受害人家属获得最大赔偿的前提下,将邓某的特殊情况向深业泰然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了详细说明。该公司在了解情况后,也深表同情,表示愿意在国家社保工伤补偿外,另外支付30万元补偿费给死者家属。
4月21日,工作人员带着邓某严重残疾的4个儿子再次前往深圳,协助有关方面对邓某的4个儿子进行了劳动能力鉴定,向深业泰然公司申请免去死者家属来回奔波产生的费用,并请求该公司以工伤赔偿的钱先行垫付。
5月7日,仪陇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又一次前往深圳,就赔偿事宜与深业泰然公司达成意见,由该公司先行垫付社保工伤补偿款40万元,并付清另外30万元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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