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西充县2019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现将《西充县2019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
2019年7月22日
西充县2019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2019年,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要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系列***和指示精神为指导,围绕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和西充县“同城发展、特色发展、生态强县”三大发展战略,坚持以党政同责为引领,遵循“四个最严”要求,着力构建党委政府负总体责任、企业负主体责任、监管部门负监管责任、相关部门负协管责任、社会各方负共治责任的食品安全“五位一体”责任体系,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为全力打造“西部绿谷”,同心共建“幸福家园”贡献力量。
一、落实党政同责,强化结果运用
(一)按照《******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的要求,强化各级党政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各项要求,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制定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清单,强化督导检查、评议考核、责任追究,落实“失职追责、尽职免责”,层层压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突出学校食品安全纳入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考核体系,提高其考核权重。
(二)按照有岗位、有职责、有人员、有手段的要求,全面加强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简称食安委)及其办公室(简称食安办)建设,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开展乡镇食安办、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站规范化建设试点,充分发挥其在农村群体性聚餐、小作坊监管、食品安全违法线索收集、食品安全协管网络建设、农产品质量监管等方面的作用。
(三) 强化食品安全评议考核、督导检查结果的运用,将评议考核、督导检查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基层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检(监)测和综合执法能力建设,加大人、财、物的投入。加强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增效,提高监管技术支撑水平。加强基层监管机构建设,筑牢基层食品安全保障网。
(五)加强监管机制、监管手段创新,研究食品安全重大问题治本措施,维护好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六)督促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细化考核指标,加强考核问责。
(七)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推进餐厨废弃物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场所建设,稳步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效率。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科学和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发,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机制。加强食品安全专家队伍建设,为食品安全提供智力支撑。
二、突出过程管控,守牢安全底线
(八)开展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体系(CAQS-GAP)试点工作;加快发展“三品一标”。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积极开展“天府菜油”行动。继续推动农产品冷链物流信息化标准化建投。
(九)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主要农产品总体合格率保持97%以上。落实畜禽及产品检验检疫制度,规范畜禽集中定点屠宰管理,严防非洲猪瘟、禽流感等动物疫情。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无缝接机制,推进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规模主体及其产品率先实现可追溯。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试点工作。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管,建立重金属等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督促粮食收储企业加强出入库质量把关。
(十)加大食品生产企业推行 HACCP、ISO22000、GMP等体系规范的力度,鼓励获得认证。加大食品工业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改造提升、检验检测设备更新支持力度。
(十一)加强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贮存运输、食品进出口等环节监管,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处置率达到100%。加强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等特殊食品监管。针对突出薄弱环节,加强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备案登记和监管。加强食品相关产品、餐饮具集中消毒、食盐专营秩序和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监管。做好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
(十二)制定实施食品安全年度风险监测方案,对地方特色食品、高风险食品、进行专项风险监测;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建设,提高监测覆盖面;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妥善做好超标粮食收购处置工作;配合做好国、省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提高问题发现率和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率;加强进出口食品风险监测,完善进出口食品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研判机制和预警交流工作体系,及时发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风险警示等。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十三)继续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进企业自查报告制度化、常态化,积极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建立企业信息化追溯体系。
(十四)督促市场开办者、销售者加强食品安全制度建设,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十五)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含学校食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明厨亮灶建设水平,到2019年12年底前,全县餐饮服务单位基本完成“明厨亮灶”工作,有条件的学校推动实施“联网+明厨亮灶”新模式。加大学校食堂投入力度,升级改造学校食堂硬件设施;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明确校长(园长)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建立学校(幼儿园)集中用餐陪餐制度,落实校长(园长)等行政管理人员陪餐制,有条件的学校,可根据学生家长自愿申请,有计划地组织家长陪餐。
(十六)持续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制定联合奖惩规范,加大对失信食品生产经营者联合惩戒力度。
(十七)综合运用企业自查、现场检查、监督抽检、风险监测等手段发现风险,通过监测会商、定期研判、风险交流等方式研判风险,以“清单+责任制”、突出隐患挂牌督办等机制治理风险。
(十八)完善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科学确定监管重点和检查频次。针对高风险领域和突出风险点,开展农村群体性聚餐、学校及康养机构、旅游景区、建筑工地、宗教场所食堂及食品经营店、网络订餐、食用野生菌、重大动物疫情等方面的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治理。
(十九)坚持问题导向,综合风险研判、监管执法、投诉举报、社会舆情等信息,着力解决危害食品安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十)加大食品安全标准备案指导力度;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修订特色食品地方标准。
三、强化日常监管,严惩违法行为
(二十一)全面开展涉及食品安全的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强化重金属排放行业企业排查和监管,强化农业源头污染防范和治理,严控土壤污染风险,保护农业生产环境。推进特定食用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划定,调整污染区域种植结构。做好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保持100%。加强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落实生产、经营、使用制度规范。推进农药全程追溯,淘汰和禁用高毒高风险农药,推进农药化肥、兽用抗生素减量使用,推广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
(二十二)深入开展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生鲜乳质量安全、农资打假、畜禽私屠乱宰等专项整治行动。
(二十三)持续深入开展食品打假“利剑”行动,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经营走私冻品等各类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开展重点敏感高风险进出口食品专项检查。
(二十四)继续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程,进一步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深入推进“春雷行动2019”暨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着力抓好其子行动的食品安全执法行动。深入开展肉及肉制品非法经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保健”市场乱象、食品行业“潜规则”及“地沟油”、“三小食品”“山寨食品”等专项整治。
(二十五)全面加强学校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持续深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切实净化校园食品安全消费环境;督促学校食堂建立落实从业人员管理、食材管理、食品留样、自查报告、大宗食材公开采购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食堂自主经营的规定;组织开展学校开学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督查和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校园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加大校园及周边食品抽检力度,突出学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加强舆情监测和风险分析,妥善处置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二十六)积极推进重金属污染粮食治理,通过调结构、改品种、优布局,把原来财政后端补助改为前端奖补,切实减少粮食源头污染。加快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及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有序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启动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的整治。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加强农田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深入推进耕地质量调查监测。
(二十七)强化企业生产过程记录核查,落实从原料入厂、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运输销售全过程管理。推进餐饮业质量提升工作,提升快餐、团餐等大众餐饮标准化水平;加强网络营销食品、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督促第三方平台和入网商家依法经营。
(二十八)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违法犯罪行为联合打击力度,杜绝“以罚代刑”。建立执法协作联动机制,推进跨部门、跨区域案件协查、信息共享。加强食品安全责任上下游追查、全过程追溯,实施全链条打击。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刑事手段,依法落实违法行为“处罚到人”,严格落实从业禁止、终身禁业等惩戒措施。违法案件查办率达到100%,依法应公开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率达到100%。
四、示范创建引领,加快产业升级
(二十九)加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力度,持续开展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创建活动,落实“双安双创”意见,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巩固市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成果,推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
(三十)实施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构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食品产业体系。推进农业产业园、农产品加工园建设。加大食品生产经营重点企业培育力度,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推进食品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支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摊贩改善条件,引导食品贩进入固定区域经营。
(三十一)顺应广大人民群众对消费安全、消费品质、消费服务的更高要求和更好期望,办好食品市场监管整治、集贸市场升级改造、放心肉菜超市打造等民生实事。
(三十二)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优化消费环境,持续激发消费潜力,助力西充高质量发展。
五、凝聚社会力量,推进共治共建
(三十三)加大食品科普宣传力度,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妥善处置热点问题和舆情事件,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谣言,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解疑释惑,消除食品安全误区。
(三十四)加强行业组织建设,引导行业自律。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实行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消费维权“一条热线”,限时回复率、有效处置率达100%。主动征集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落实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全面推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提高参保覆盖面。
(三十五)开展群众满意度提升行动。突出群众满意工作主线,深化“放管服”改革,在监管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强化监管。主动查找群众不满意的问题,认真听取意见,通过强化安全保障办好民生实事、优化消费环境、净化舆论氛围等,提高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社会认可度。
(三十六)切实将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各类学校相关教育课程,开展教育系统食品安全知识测试。
(三十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社会各界人士的社会监督作用,广挖案源,食品安全隐患得到及时发现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