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楼乡召开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
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落实政府环境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开展,近日,桥楼乡召开平安建设及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专题会。全体乡机关干部、各村(居)干部等均参加了此次会议。
此次会议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和省、市委和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实行环境监管“网格化”,明确监管层级,落实监管责任,逐步构建全面覆盖、责任到人、执法有序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解决环境监管工作缺位问题,实现各有所管、各尽其责、信息畅通、集约高效的环境监管工作新格局。
会上,乡人大主席李龙昌表示,一级网格就是以桥楼乡行政区域为单元,建立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桥楼乡人民政府,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下辖具有环境监管职能的相关部门,由各相关具有环境监管的职能部门为责任单元,按照各自职能承担网格内的环境监管职责。二级网格是以村(居)行政区域为单元,建立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各村(居)民委员会,各村(居)主任为二级网格内的第一责任人,按所明确的职责承担网格内的环境监管任务。三级网格是以社所辖区域为单元建立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各社社长。
会议强调,一定要组织实施本辖区环境保护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 网格化” 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和运行,组织开展对辖区内排污企业、生态环境、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畜禽养殖污染、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坑塘沟渠污染、垃圾乱推乱放、焚烧秸秆及垃圾等监管工作,监督辖区内企业对被污染的环境进行整治修复。各村(居)民委员会要负责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负责对网格内污染源进行定期巡查,发现违法排污等问题及时制止、上报;负责调解辖区内环境污染纠纷,减少环境信访数量;负责辖区内秸秆禁烧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发现辖区内发生污染及出现新的污染源,要在2小时内报告乡政府和乡环保办;及时向乡政府和乡环保办反映群众对环境质量的需求,以及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