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物价局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
为贯彻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的通知》(发改办价检[2011]1050号)文件精神,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的重点共九项:一是销售商品房不明码标价;二是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 三是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四是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预售房源;五是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公示相关收费;六是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另行收取未予以标明的费用;七是违反公平、公开、自愿选择原则,单独或者串通其他部门、中介机构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八是虚假折扣、虚假优惠,或者利用虚假信息、模糊语言、容易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九是其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销售商品房的行为。(县物价局 杨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