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地税局加大砂石税收征管
旺苍县地税局针对以前砂石税收征管薄弱的情况,经过认真调研和讨论,制定了砂石税收新的管理方法:
第一,通知各砂石业者必须按规定建账,不建账或不按规定建账的将依法从高核定应纳税额;第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设计制作了砂石行业纳税人经营情况月报表(以下简称经营情况月报表),经营者必须按税务机关要求逐月随纳税申报表如实申报,不申报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该表中重点统计纳税人各项直接成本总额及单位成本,销售或收购砂石企业名称及数量,支付或代付运费金额及运费单价等。各项目的统计最终目的力争业户销售数量真实,只要突破数量真实性难题,其它问题也就迎刃而解。第三,在今后出具资源税乙种管理证明时将严格按纳税人填报的经营情况月报表中提供的收购方及数量开具,未提供的收购方及数量必须补税和税务处理后方可出具证明。第四,加强与周边税务机关一起,督促各自辖区砂石收购企业向销售方索取资源税管理证明。第五,加强对砂石企业不定期巡查。我们每月三五次不定期对砂石经营户进行巡查并制作现场巡查记录,要求经营业者签字。通过以上种种措施,相信今后砂石税收将有突破性地增涨,尽最大努力防止砂石税收流失。
(地税局 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