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成立珠海市物业管理行业专家库的通知
横琴新区生态环境和建设局、各区(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规范我市物业管理专家库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在物业服务管理活动中的专业优势,切实加强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人才支撑,促进我市物业管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决定组建我市物业管理行业专家库。具体事项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专家库成员协助市、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受其委托,开展物业管理项目检查、评标、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以及物业服务管理矛盾纠纷和重大事件调查处理等。(专家具体职责详见《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珠海市物业管理行业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珠建物规〔2021〕4号)
二、专家成员任期
专家库专家每届任期3年,从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告之日起算。聘期届满后,依据本规定重新认定、聘任新一届入库专家。届中增补的专家聘期与本届专家库专家聘期同步届满。
三、工作要求
(一)专家评审活动应坚持“依据充分、客观公正、廉洁高效”原则,申请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根据专家违法违规的事实,向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或者投诉。
(二)专家库成员所在单位要关心支持专家库成员的工作。
(三)邀请单位可根据工作需求和专家库成员擅长领域自行对接,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给予适当的授课报酬或交通补贴。
特此通知。
***:1.珠海市物业管理行业专家库成员名单
2.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珠海市物业管理行业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9日
(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2661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