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四分模式稳步推进河长制工作
(1)分级“管”。建立县级河长“牵头管”,乡(镇)级河长“具体抓”,村级河长“专职干”的工作格局。目前,设立县级河长21名、乡(镇)级河长59名,村级河长366名。
(2)分类“查”。县政府成立“河长制”办公室,采取现场取证的方式公开“亮相”;执法部门成立联合执法组对乡镇涉河、涉库、涉水等违法行为强力“亮剑”;村采取举报、曝光等方式,对辖区内河库开展大排查主动“亮丑”。目前,摸排各类污染源头500余处,受理群众环境信访投诉41件,问责16人,罚款233万元。
(3)分步“治”。开展“清河”行动,清理无证采砂船只45艘;开展“护岸”行动,清理整治侵占破坏岸线5处300余米;开展“保水”行动,依托天然林保护工程,新增水土保持林木9600余亩,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0平方公里。
(4)分块“比”。每季度召开一次“河长制”工作汇报会,并实施排名通报;建立交接断面水质考核机制,划定33个监测点位,每半月开展一次大测,并与上次大测结果比对;建立考核机制,拟确定3分的考核分值对河长制工作进行年终考核。(县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