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0年3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B座7101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陕西浩物威豪专用汽车有限公司陕西浩物威豪专用汽车改装生产项目 | 陕西浩物威豪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 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神舟六路303号中铁科技园内 | 陕西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 | 项目总建筑面积2855 m2,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万元。主要建设不锈钢、铁零部件的焊接和简单机械加工的钣金车间;救护车所需的医疗器械柜及各种柜体加工的木工车间;零部件和改装车的装配的装配车间;改装车临时停放的成品库,储存原辅料的原料库及办公、接待区等。项目建成后年产救护车120台、指挥车20台、其他改装车10台,总计150台。 | (一)施工扬尘应满足《施工厂界扬尘排放限值》(DB61/1078-2017)中表1施工厂界扬尘(总悬浮颗粒物)浓度限值。 施工期装修时,应做好噪声和固体废物防治工作,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相关规定。 (二)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打磨粉尘、木工加工粉尘、焊接烟尘及密封环节产生的有机废气。打磨粉尘经250mm除尘式砂轮机除尘;木工加工粉尘使用双桶布袋除尘器除尘;焊接烟尘使用焊烟净化器处理,粉尘及废气经处理后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及场界浓度限值。密封环节产生的有机废气较少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三)废水:项目生产过程无生产废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中铁科技园化粪池预处理后,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排入市政管网进入西安市第九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四)固废:项目应设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设施,贮存设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废胶包装物等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应设临时贮存设施,贮存设施应满足《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CB18599-2001);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五)噪声:在项目实施中,采用低噪声、振动小的先进设备,均在室内布置,采取减振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应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 报告表类项目,未进行公众意见调查 |
2 | 西安航融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西安航天基地新经济产业园 | 西安航融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航天中路与神舟大道西南 | 陕西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 | 项目用地94.377亩(62918.0m2),总建筑面积233463.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4007.0m2,地下建筑面积99456.0m2,总投资173542.0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2.5万元。主要建设6栋研发厂房(1#、2#、3#、4#、5#、8#,地上12层,地下2层)和2栋配套用房(6#、7#,地上12层,地下2层)及配套设施。园区建成后,拟引入生产研发企业、细分行业优势企业、高端制造服务业企业、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企业、转型升级的企业等企业约30家 ;主导产业方向为:军民融合产业、卫星应用产业、新能源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服务外包产业、软件产业、大数据服务产业等新型领域产业,实现年综合产值约13亿元。园区入驻企业应根据环保有关规定,另行办理环评手续。 | (一)施工扬尘:施工期装修时,应做好施工扬尘防治工作,严格落实《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行动方案》、《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严格落实“六个100%”措施要求。施工期扬尘执行陕西地方标准《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DB61/1078-2017)相应标准限值。 施工期装修时,应做好噪声和固体废物防治工施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如需夜间施工应办理相关手续。 (二)废气(不包括研发厂房入驻企业生产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食堂餐饮废气、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备用发电机废气。食堂餐饮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中相关标准要求;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备用发电机废气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三)废水:废水主要来源于工业废水、办公区和配套区运行产生的生活污水及游泳池及其配套废水,其中生活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和其他废水一起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排入市政管网进入西安市第九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四)固废(不包括研发厂房入驻企业产生危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食堂运行产生的餐厨垃圾及废油脂、游泳池运行产生的毛发等一般固体。一般固体废物应设临时贮存设施,贮存设施应满足《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CB18599-2001);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五)噪声:在项目实施中,采用低噪声、振动小的先进设备,均在室内布置,采取减振隔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应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和4a类标准要求。 | 报告表类项目,未进行公众意见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