矫心教育敲开社区服刑人员心扉
“认罪是悔罪的基础,矫行必先矫心”,高青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分管负责人经常这样说,也是这样做的。
王某刚大专毕业,就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缓刑。在接受社区矫正之初,抵触情绪非常严重,不按时报到、集中学习不认真的情况时有发生。我局工作人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不是一味的采取强制措施,也不是对他置之不理,而是通过走访他的律师、同学、亲朋好友等,查找问题产生的原因。原来,王某一直认为自己只是跟着去到打群架现场,并没有直接动手,想不通自己为什么会犯罪,觉得自己是冤枉的。症结找到了,工作人员对症施策,给他一个人上了一堂专门的法治课,详细向他解释什么是共同犯罪、共同犯罪的认定标准及其危害性等。课后,王某一连用了两个成语“豁然开朗、茅塞顿开”形容自己的心情。自此,他的矫正积极性有了很大提高,多次受到表扬奖励。今年8月份,已经期满解除矫正,大踏步地走向新生活。
这是我局推行“矫心”工作法以来成功的案例之一。我局一直坚持矫行先矫心,把提高社区服刑人员的认罪悔罪意识放在首位,引导他们认清自己所犯罪行的社会危害性,帮助他们与过去彻底决裂,真心实意的接受矫正教育。累计监管社区服刑人员近千人,无脱管漏管,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双赢。(通讯员: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