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高新区民营经济代表人士人才数据库入库代表的通知
高新区各企业、个体工商户:
为进一步加强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西安市委统战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西安市民营经济代表人士人才数据库。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人选范围
入库人选主要包括在高新区行政区域内的民营企业主要出资人、实际控制人,民营企业中持有股份的主要经营者,民营投资机构自然人大股东,以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为主体的工商领域社会团体主要负责人,相关社会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民营中介机构主要合伙人,在高新区投资的港澳工商界人士,有代表性的个体工商户。
二、入库层次类别
入库人选分为:领军型企业家人才、骨干型企业家人才、青年精英型企业家人才等3个层次。每个层次均可包含: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社会团体、服务机构、中介机构等不同类别人员。
三、入库人选资格条件
(一)拥护***的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在本地区和同行业有较强的代表性和影响力。
(二)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支持建立健全企业党组织、工会组织和共青团组织,积极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三)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加理想信念教育,积极投身光彩事业、精准扶贫和社会公益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社会形象。
(四)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管理制度完善,依法纳税,无拖欠税款、偷税漏税行为,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
领军型企业家人才,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企业产品或技术在国际、国内居于领先地位,有一定的国内外市场影响力,是同行业、本地区的龙头企业,对本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在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在吸纳就业、保护环境,参与光彩事业、精准扶贫和其他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等方面作岀突出贡献;在企业文化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积极参加理想信念教育等方面表现优秀;在其他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骨干型企业家人才,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企业产品或技术有一定的行业或区域影响力,对本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在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在吸纳就业、保护环境,参与光彩事业、精准扶贫和其他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等方面作出较大贡献;在企业文化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积极参加理想信念教育等方面表现较好;在其他方面作出较大贡献。
青年精英型企业家人才,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个人具有较扎实的专业造诣,取得过较高专业成就,勇于创新,善于经营,有成为领军型、骨干型企业家人才的发展潜力;企业成长性好,竞争力强,创新程度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其他专业成果,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开发潜力。重点推荐自主创业年轻企业家和海归创业高级人才,优秀青年精英型企业家人才也可同时推荐为领军型企业家人才或骨干型企业家人才。
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以及“小巨人企业”“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等方面的人选主动上报。
四、入库人选上报程序
各企业严格按照推荐标准和条件,根据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确定推荐入库人选,并组织填报相关表格,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后上报工商高新分局。分局将对人选及企业情况进行复审,最终确定入库名单,上报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上报时间
各企业于2020年4月14日前将推荐的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基本信息表报工商高新分局(都市之门A座714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gxgsqyjg@163.com邮箱。
联系人:柴淳联系电话:88441916
***: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基本信息表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高新分局
2020年4月8日
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基本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