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落实全县水库淤地坝水电站等水利工程防汛责任人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蓝关街道办事处、指挥部各有关成员单位:
依据蓝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落实全县水库淤地坝水电站等水利工程防汛责任的紧急通知》(蓝汛旱发〔2019〕6号)文件,县防汛办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积极对接各镇街、各部门,落实了全县重点水利工程防汛责任人,现将全县水库、淤地坝、水电站、涝池、橡胶坝等水利工程防汛责任人落实情况印发给你们,请各镇街、各相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对照落实表明确各自责任,并贯彻落实“三项措施”,不断完善各项防汛制度,确保安全度汛。
附表:1.蓝田县水库防汛责任人落实表
2.蓝田县淤地坝防汛责任人落实表
3.蓝田县橡胶坝防汛责任人落实表
4.蓝田县水电站防汛责任人落实表
5.蓝田县涝池防汛责任人落实表
蓝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19年5月15日
附表:附表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