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西安市临潼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印发2021年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收取电费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按照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落实《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印发
一、工作任务
(一)6月底按期完成中央巡视整改任务
严格按照我区《清理规范转供电加价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区方案》任务清单明确的整改任务和完成时限,全面清查转供电加价行为。督促转供电主体在2021年5月1日起严格执行陕发改价格〔2021〕573号文件精神。对5月1日前转供电主体加价行为的整治规范仍按照原政策执行。对违规加价金额,要足额清退到户,确保6月底前完成中央巡视组巡视整改任务要求。
(二)9月底前完成省专项行动任务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结合我区清理规范转供电专项行动实际,各街(开发区)组织开展落实陕发改价格〔2021〕573号转供电电价新政策,并按照陕发改价格〔2021〕630号《省方案》明确的各部门工作职责、整改任务、整改时限,各负其责,认真抓好落实。
二、部门职责
(一)发改部门要继续通过官网、媒体等平台集中发布通知公告,广泛宣传,扩大政策影响力;转供电加价清理规范专项行动专班组织联合督导检查,适时开展实地调研、明察暗访、线索核查等,及时汇总通报督导检查结果,梳理转供电清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研究问题产生的原因和解决的办法,及时向市发改委报告。
(二)国网西安供电临潼分公司充分利用官网、网上国网APP、营业厅、微信公众号、95598、96789服务热线等渠道广泛宣传转供电电价政策,在向转供电主体收费开票时清晰标注国家优惠政策有关说明,明确告知转供电主体要按照电价政策规定及时将政策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不得私自截留。对具备条件的“物业底商”等商业物业加快“户表改造”,积极推进直接供电服务进程。
(三)住建部门要加强对物业行业的监督管理,督促物业企业按相关规定与供电企业签订委托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履行职责,配合供电企业及时调整电费标准,执行供电部门相关规定及电价政策。
(四)商务部门要加强对商业综合体、品牌连锁超市等行业的监督管理,督促各商业综合体、品牌连锁超市等企业及时调整电费标准,落实电价政策,对不执行国家电价政策的商业综合体、品牌连锁超市实施信用惩戒。
(五)市场监管部门要开展转供电主体电价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灵活运用行政指导、行政约谈、提醒告诫、查处曝光等手段,督促转供主体提高价格合规和自律意识,落实电价政策,依法依规查处转供电违规加价行为。
三、有关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抓好整改任务再部署再落实。
清理规范转供电加价行为,是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有关决策部署,创新监管,提升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转供电加价清理规范专项行动专班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持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抓好整改任务的再部署再落实。
(二)紧盯时间节点,落实工作责任
转供电加价清理规范专项行动专班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市方案》、《区方案》明确的整改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建立起责任明确、各司其职、部门协同、精准监管、联合惩戒的联合监管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紧紧盯牢6月30日和9月5日这两个时间节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整改工作任务。
(三)加强资料管理,迎接整改巡查
转供电加价清理规范专项行动专班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市方案》及《区方案》整改工作任务内容,进一步加强工作台账管理,完善记录工作台账,做好整改材料整理,形成整改档案。每月4日、19日按时向专班办公室报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迎接中央、我省、我市整改巡查督查。
***:的通知》.pdf">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落实陕西省发改委等四部门关于印发
西安市临潼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安市临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西安市临潼区科技工信和商务局 西安市临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