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气中心积极督导检验机构落实新标准执行准备工作
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的统一要求,自2019年5月1日起机动车排放检验全面执行《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18)和《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有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两个新标准。
为确保我市新标准的按时执行,尾气中心积极督导我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做好新标准执行的相关准备工作。一是立即安排部署。2019年3月,向全市检验机构印发了《关于机动车环保排放检验新标准相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新标准执行的相关要求,要求我市检验机构尽快完成新标准执行的各项准备工作,具备按照新标准开展检测的能力。二是加强督导检查。2019年4月,组织工作人员对我市运行的29家检验机构逐一进行了现场检查,落实检验机构新标准的准备情况,督导检验机构加快软硬件升级改造、检测流程调整等工作。三是组织人员培训。首先,中心工作人员通过调研座谈、内部学习等形式,认真学习了新标准的内容;其次,组织全市检验机构技术负责人和环检负责人参加了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第九期“移动源排放检测新标准解读及污染防治技术”培训,做好新标准执行的人员准备。四是加强部门协调,积极协调市市场监管局加快我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新标准的认证评审工作,确保我市检验机构5月1日起能够按照新标准开展排放检验业务。
截止目前,我市运行的29家检验机构已基本完成新标准执行的软、硬件准备工作。尾气中心将在5月1日新标执行后开展专项检查,对新标准的运行情况进行现场督导,及时发现、解决新标准执行过程出现的问题,保证我市排放检验工作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