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关于2019年9月3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一、2019年9月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批复名称 | 批复文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 关于年产5000t坚果及500t猴菇坚果米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市环高批复[2019]62号 | 年产5000t坚果及500t猴菇坚果米稀 项目 | 西安德富祥食品有限公司 | 西安市高陵区鹿苑街道西韩路西侧 |
2 |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 关于石油钻采设备研发及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市环高批复[2019]63号 | 石油钻采设备研发及生产项目 | 西安长油油气装备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西安市泾河工业园崇杨路以东、泾诚路以北 |
3 |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 关于西安益丰木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套实木定制家具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市环高批复[2019]***号 | 年产2000套实木定制家具 | 西安益丰木业有限公司 | 西安市高陵区丝路融豪科技创业创新产业园14座01单元1-3层101号房 |
4 |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 关于西安瑞博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标签包装印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市环高批复[2019]65号 | 标签包装印刷项目 | 西安瑞博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 西安市高陵区融豪工业城中小企业创业示范园内第9栋东单元1-2层 |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四、联系方式
电话:029-86925336 传真:029-86925586
通讯地址:高陵区鹿歌路(71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