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2014年度爱心捐助资金募集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11月,莱州市审计局对我市2014年度爱心捐助资金募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对市教体局、市残联及部分镇街进行了延伸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2014年度“爱心捐助”资金募集情况
2014年全市共有17处镇街、148家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近14.6万人参与捐助,捐助资金总额1809.49万元(其中镇街募集资金923.06万元单独管理使用)。市级募集资金886.43万元已全额上缴财政专户,加募集资金账户、财政专户利息收入6.20万元,2014年市级收入总额为892.63万元。
二、2014年度市级“爱心捐助”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4年度“爱心捐助”资金支出总计1189.39万元。其中:
(一)大病救助166.31万元,包括对白血病和尿毒症患者救助135.41万元、80岁以上无收入老人住院救助29.20万元、儿童先心病白血病患者救助0.5万元、计生并发症家庭救助1万元、麻风病人生活救助0.20万元。
(二)各镇街困难村居养老项目建设救助200万元。
(三)城市低保户生活救助29.55万元。
(四)应急救助专项资金100万元。
(五)困难学生救助272.75万元。
(六)特困老人生活救助40万元。
(七)低收入乡镇困难群众救助93.24万元。
(八)农村低保重残救助257.54万元。
(九)残疾儿童教育救助25万元。
(十)困难家庭法律援助费5万元。
三、2014年度市级“爱心捐助”资金的收支结余情况
2014年市级爱心捐助资金总收入892.63万元(包括利息收入),总支出1189.39万元,当年收支结余-296.76万元。
四、审计评价意见
2014年全市上下和社会各界仁人志士积极响应莱州市委、市政府号召,自觉为困难群众和学生捐献资金,奉献爱心。在爱心捐助资金募集管理使用过程中,市财政局、民政局等部门和单位严格执行《莱州市“爱心捐助”资金管理使用章程》,实行财政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和“实事求是、公开公平”的原则,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合规,手续健全。
莱州市审计局
201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