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服务我市昨起全面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
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按照***部署和上级有关部门要求,我市12月1日起全面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
据了解,“两证整合”是将原有的个体工商户依次申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管理部门核发一个营业执照。该营业执照具有原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功能,税务部门不再发放税务登记证。这将有利于简化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程序,有利于全面建立程度更加便利、内容更加完善、流程更加优化、资源更加集约的市场准入新模式。
记者从市场监管局了解到, 2016年12月1日后新开业个体工商户,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发放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016年12月1日前成立的个体工商户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换照的,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暂未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其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
据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个体工商户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已全部下放到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个体经营者只需到本辖区监管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个体工商户工商及税务登记,实现工商、税务部门的个体工商户数据信息实时共享。
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将进一步减少登记环节,提高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有效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通讯员 张京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