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甸镇三举措规范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
一是明确产权关系。由镇级投入资金修建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按照活动场所产权属镇、使用权归村的原则,与各村签订使用管理协议书,保证场所安全使用和规范管理,防止资产流失;严格执行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有关规定,所有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产权证书、土地证书都要由镇统一管理。
二是加强资产管理。一方面推行资产登记制度,镇党委和村要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固定资产造册登记,填写《资产登记表》,做到账目清楚,表物相符,严格监管。《资产登记表》一式两份,由镇党委、村党支部各持一份,对新增财产要及时进行登记补充;另一方面实行资产年检制度,由镇党委牵头,在每年的12月份组织人员对活动场所登记备案的财产、物品进行盘点,防止集体资产被非法出售、出租、抵押和挪用等。若出现上述情况,丢失的财产、物品由村级在10日内补齐。
三是抓好日常维护。村级组织要负责对本村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进行日常维护,安排村干部值班,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震等安全工作和日常卫生保洁工作,确保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设施完整、功能完好、整洁卫生。由于年久失修或自然灾害等造成损坏的活动场所,镇村两级要及时制定计划,明确责任,认真做好改建、扩建和修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