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四落实四结合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办《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巴中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精神,我区做到四落实四结合,确保大检查收到实效。四落实:一是上级精神贯彻落实。召开了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会,传达了省市文件要求,统一思想,强化认识。二是组织领导落实。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各位副区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三是安排部署落实。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组织11个检查组,开展“拉网式”排查。四是责任落实。按照“辖区负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管安全”的原则,明确了乡镇企业自查、行业主管部门检查、区安委会督查责任。四结合:一是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办事处)、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按照行业管理的特点,组织11个检查组,对工业园区、各乡镇(办事处)进行集中排查。二是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依法停产整顿,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三是与隐患排查体系建设相结合。督促各乡镇(办事处)、行业主管部门将安全生产大检查中查出的隐患、整改情况如实录入系统,区安委办进行数据分析,将数据反映的突出问题、苗头性问题反馈给相关单位,增强工作预见性,做到有的放矢。四是与标准化创建相结合。根据省、市关于加强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通知要求,大力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