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深入开展造林绿化建设绿色生态金都
近年来,招远市以建设“生态招远,绿色金都”为目标,围绕“库、河、渠、海、山、村”六大区域,科学规划,周密部署,不断膨胀绿化规模,拓展绿带层次,提高造林档次,全方位提升绿化水平。累计投资6.5亿元,完成造林8.76万亩,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先后被评为全省经济林产业示范县、第八次森林资源清查先进单位、第十届中国林产品交易会先进单位、烟台市三年水系造林绿化工程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一、高度重视,科学安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招远市委市政府历来极为重视造林绿化工作,把这项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是精心安排,科学部署。每年制定年度造林绿化意见,将造林规划加以具体落实。每年春季召开专题会议,对造林绿化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二是亲力亲为,做好表率。市级班子领导每年积极参加义务植树活动,近几年累计带动全市各级20余万人次参加义务植树,栽植黑松、火炬树等60余万株,建设义务植树基地5处,有效地履行了植树义务。历任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深入现场督促检查、监督指导造林绿化工程建设。各镇(街道、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身先士卒,切实抓好落实,造林绿化工作全面推进。三是定时观摩,调度促进。每年春季、雨季和秋季由市政府、人大、政协有关领导和各镇(街道、区)、市绿化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各镇(街道、区)重点造林基地进行观摩评比,现场打分,通过观摩,及时总结经验、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二、加大投入,强化措施,全民参与造林绿化。
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造林绿化,形成企业带头、集体组织、全民参与的造林绿化新格局。一是加大财政支撑,建设造林绿化优质工程。由市、镇两级财政投资,先后建设完成了金岭钟离河系列绿化工程、勾山水库水源涵养林、城子水库水源涵养林、石门孟家水库水源涵养林等重点造林工程38处,重点水源地生态环境显著改善。2011年烟台市雨季水系造林现场会在我市召开,观摩了金岭红叶谷造林基地,给予了高度评价。勾山水库水源涵养林、陈家岭水源涵养林被评为烟台市2012年优质造林工程,蚕庄镇、金岭镇被评为省级绿化示范镇,每年创建烟台市级绿化示范村17处,大大改善了生态居住环境。所有重点工程均按照“高规格设计、高标准施工、高速度推进”的要求,栽植的黑松高度全部达到1.5米以上,火炬树、黄栌、香花槐高度达到2米以上,确保当年造林当年成林,当年取得绿化景观效果。2014年国家和省厅到招远进行造林实绩核查时,均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二是骨干企业参与,实现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双赢。招金股份、中矿集团、玲珑金矿、供电公司、国大集团等6家骨干企业,每年分别捐款600-800万元,用于全市生态林建设,把营造生态林作为企业回报社会,参与公益事业的重要方式,既改善了造林区域生态环境,又进一步提高升了企业形象,提高了企业知名度。三是群众积极参与,人居环境不断改善。九曲蒋家、前孙家等村和姜家窑、曹家洼金矿等企业,集体组织专业队造林,常年绿化荒山开展造林,为全市的造林绿化树立了榜样。积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采用缴纳义务植树代植金和亲自参与植树的方式,集中建设全市义务植树纪念林,形成全民“植绿、爱绿、护绿、兴绿”的良好社会风尚。
三、严格奖惩,严厉问责,扎实推进造林绿化。
每年制定出台了《造林绿化考核办法》,将造林工作纳入对镇(街道、区)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采取日常考查与年终综合评定相结合的办法,确保造林考核客观、公平、公正。已对全市8处成方连片规模达到1000亩以上的造林基地,树立“功德碑”予以纪念。每年10月份组织市政府、人大、政协有关领导和各镇(街道、区)、市绿化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各镇(街道、区)重点造林基地进行观摩评比,现场打分。通过观摩,及时总结经验、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在观摩评比中,连续两次观摩评比排名后2位的,取消当年农业先进评选资格;对连续两年完不成造林任务的镇(街道、区),取消岗位目标责任制先进集体评选资格,对行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林业站长给予书面诫勉;连续三年完不成造林任务的镇(街道、区),对行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林业站长不予提拔重用或予以组织调整。每年年底市考核、财政、林业等部门联合对造林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完成造林任务的镇(街道、区)给予以奖代补,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授予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