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四举措保工矿商贸企业安全度汛
一是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安全防范责任感。督促贸企业认真落实防汛安全责任制,做好防汛度汛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职,严格工贸企业防汛工作思想、组织、措施“三落实”,确保监管范围内的企业能够安全度汛。各工贸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中心任务来抓,真正做到责任、机构、人员、物资、措施“五落实”。
二是突出重点,着力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结合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加强对露天矿山边坡、化工装置及罐区的排查,督促企业对位于易受洪水、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厂房和员工宿舍进行重点检查,特别是要对老旧的、漏雨的厂房和员工宿舍进行重点监管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采取断然措施进行整改。
三是启动预案,切实做好防汛应急准备。密切关注天气预警、预报信息,及时掌握汛期天气变化情况,加强企业预警、预报、预告制度的落实,做到预先防控;督促和指导企业进行防汛应急抢险演练,完善人员躲避设施和疏散线路,做到避险设施完善、防汛措施落实、应急物资充足、通讯保障畅通,确保企业安全度汛。
四是加强值班,妥善处理各类突发情况。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及时掌握汛期安全动态。一旦发生事故和突发事件,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处置,并及时上报。对在防汛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不落实防汛工作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依法依规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