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5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5月24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5月24日-2018年5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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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40000吨改性塑料项目 | 海阳市开发区深圳街56号 | 烟台佳合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该扩建项目总投资8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69%,占地9400m2,项目租赁烟台友信商贸有限公司位于海阳市工业园的土地和厂房作为本项目厂房,拟新建车间、成品库和仓库。拟增加12台双螺杆同向挤出机组和2台搅拌机,年产量增加40000吨。 | 1、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2、1#生产车间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2#生产车间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6m排气筒排放。 3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设置独立基础、安装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物统一收集后外卖物资回收单位;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经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理。 |
2 | 喷漆车间建设项目 | 海阳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街5号 | 烟台海联印染机械有限公司 |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该扩建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2%,主要为本厂生的印染设备零部件、蒸汽箱、轧车表面进行喷漆处理,年五金件喷漆量约300万套。 | 1、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进入海阳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2、调漆工序、喷漆工序、晾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设施收集经一套水喷淋塔+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3、选择低噪声先进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高噪声现象;对于噪声较大的设备,设备底部安装减震垫,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危险废物交于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