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党内制度不断推进党内生活制度化
近日,区生态环境分局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严格党内制度,不断推进党内生活制度化。
一是强化党内制度。不断健全“三会一课”、党员思想汇报、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党组织活动、党员领导干部双重民主生活会、党的工作报告和做好党组织活动记录等各项制度,坚持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党课每月一次,每年至少组织民主评议党员一次,使党建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轨道。严格落实党费收缴制度,实行专人负责,及时督促广大党员把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作为增强党性意识的有效途径,实现党费收缴工作的规范化、透明化。严格执行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不随意降低标准,不将党员标准人为拔高,使入党申请人感到遥不可及,不随意降低标准、曲解标准,用“能人”、“好人”标准代替党员标准。
二是打造过硬党支部。突出生态环境主题,高起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力谋发展”为主题,以“打造一支具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环保队伍”为出发点,认真扎实地开展好此项活动。依托莱山区“典范机关建设年”活动,制定实施方案,把开展创先争优、争做莱山先锋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扎实做好各项学习实践活动后续整改落实工作,认真解决影响和制约局科学发展的深层次矛盾,解决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努力开创局各项工作的新局面。全面加强局机关党组织建设,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和党员的执行力,有效促进全区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
三是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党支部班子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党组织议事和决策机制,保证了重大问题上决策的正确性,发挥了党支部的集体领导作用。建立健全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制度,明确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规划、环境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和命令、疑难环境信访案件的处理等具体决策事项,规范决策的程序,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