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芝罘区2017年度养老服务业省级专项资金补助项目进行公示公告
根据山东省民政厅、财政厅《山东省养老服务业省级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鲁民〔2016〕44号)与烟台市民政局、财政局《烟台市发展养老服务业市级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烟民[2015]29号)文件精神,经单位申报、材料审核、现场勘查和评审结果,拟对符合资助条件的社会养老服务项目给予专项补助资金。为确保资助项目的公开、公正,现对拟资助项目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5天(2017年8月4日—2017年8月8日)。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区民政局福利科反映公示资助项目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提倡署真实单位、真实姓名并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他有关线索。我们对反映情况者以及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受理地址:芝罘区民政局福利科受理电话:6012195
受理邮箱:zfqylb@163.com
附:芝罘区2017年度养老服务业省级专项资金补助项目:http://w2.jiaodong.net/att/0/10/22/43/10224366_76601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