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大学生须规定期内落户持报到证开介绍信
新学期即将开始,对于今年毕业离校尚未就业的大学生来说,须在规定期限内持报到证到原籍办理落户手续。记者获悉,芝罘区生源毕业生需持报到证到芝罘区人社局开具《落户介绍信》,再到家庭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据芝罘区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高校毕业生须在《报到证》规定期限内办妥落户及档案转接手续。在报到证上,一般标注了毕业生须到什么地方报到。比如离校未就业芝罘区生源毕业生,《报到证》左上角一般为“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可直接到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芝罘区华茂街30号院内北楼4楼5号窗口)报到,报到时,需持《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升学时未迁移户口的可带家庭户口簿;对于离校前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报到证》左上角一般为用人单位名称,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网上就业协议后,可持《报到证》与就业协议书直接到芝罘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就业手续。
未就业及已就业芝罘区生源毕业生落户的具体流程为:毕业生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芝罘区华茂街30号院内北楼4楼5号窗口)开具《落户介绍信》,持以上材料到家庭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已就业外地生源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为:持《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单位集体户口簿,到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芝罘区华茂街30号院内北楼4楼5号窗口)开具《落户介绍信》,再到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对于档案去向,离校未就业芝罘生源毕业生的档案,由学校统一发到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科,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整理后,分发到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毕业生可通过烟台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ytsbys.cn)查询档案去向。
离校时已落实工作单位,报到证已派遣到用人单位的毕业生,档案由学校统一发送到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