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区我区入选首批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县
日前,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山东省财政厅联合发布通知,公布第一批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县(市、区)、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县(市、区)名单。我区成功入选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县(市、区)。
近年来,我区着力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文化旅游消费先行区。我区应对文化旅游市场消费新需求,激活“仙阁海”、“酒湖马”等全域旅游资源,形成了包含文化体验游、研学知识游等在内的新业态体系。连续举办三届八仙文化旅游节,通过海鲜美食节、沙滩音乐季等系列主题活动,激发文化旅游消费活力;连续多年举办葡萄酒休闲旅游季等节庆和赛事,着力把丘山谷打造成为葡萄酒产业集聚的核心示范区和葡萄酒旅游的引领区。研发“寻觅仙踪”精品研学旅游六大线路,开发4条葡萄酒个性定制旅游路线。建立旅游大数据中心,实现“一部手机玩转蓬莱”。出台《大力发展葡萄酒旅游的意见》,打造葡萄酒庄旅游新模式。制定出台《蓬莱民宿管理办法》《促进民宿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推进民宿业发展。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并逐年加大投入。近三年来,我区每年用于支持文旅消费活动资金达900多万元。相继出台节庆会展及宣传营销奖励补贴办法,进一步促进了文旅消费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