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全面开展
为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规范事业单位行为,根据《行政许可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芝罘区编委办组织全区事业单位全面开展法人年检工作。
明确年检范围,细化年检内容。经芝罘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设立登记(备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至2013年3月31日的事业单位法人均需参加此次年检。年检主要内容是审验各单位填报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和事业单位年度工作报告等,主要包括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履行职责情况,资产损益情况,对《条例》及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及绩效和受奖惩情况等。
理顺年检程序,确保年检质量。年检工作分自查、填报、审查和结论四个步骤进行。事业单位法人按照《条例》要求,进行自我检查,如实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登记管理局将安排专人,通过材料审查、实地调研、座谈走访等形式对参加年检的事业单位进行全面详细地审查,并对事业单位法人的年度报告做出年检结论,对不合格单位按《条例》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开通监管系统,实行网上年检。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监管有关要求,芝罘区已经全面开通使用网上监管系统,对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年检和补领等日常业务通过网上监管系统进行操作。今年事业单位法人年检过程中,芝罘区登记局将对单位的电子材料进行网上录入,网上审核,网上审查,全面确保监管系统的顺利运行。
强化印章管理,开展印迹备案。根据省编办、省公安厅《山东省事业单位印章管理办法》规定,结合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各类事业单位须将刻制的单位印章和专用印章(含冠以单位名称的钢印、财务章、合同章、***章等)印迹报监督管理机构备案。下步,芝罘区登记局和公安分局将开展专项检查,对未按规定使用管理印章的予以严肃处理。(王文)
责任编辑:于馨杰